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湖南省核工业地质局302大队湘核福苑供水工程招标已由郴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郴发改批[2012]118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湖南省核工业地质局302大队,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永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湖南省核工业地质局302大队湘核福苑供水工程;
2.2 建设地点:郴州市香花路45号;
2.3 规 模:约200万元;
2.4 工期要求:14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合格标准;
2.6 招标范围:湖南省核工业地质局302大队湘核福苑供水工程(详细清单及内容见招标文件);水表等设备的采购需满足向自来水公司的移交要求;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中标单位负责完成该项目与自来水公司的对接、移交工作,确保本项目的供水系统(二次供水系统除外)由自来水公司进行管理及收费,招标人不再负责此项工作的协调及协调费用,投标单位需为此提交承诺书;
2.7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并按《郴州市建筑业企业诚信体系管理办法》(郴建发〔2015〕90号)取得《郴州市建筑业企业诚信管理手册》;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为市政公用工程等类似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技术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5]57号文件要求,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不得有在建项目,其中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或者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4.评标办法及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和(郴建发[2014]71号)“综合评估法Ⅰ”。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肆万元整 ;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
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郴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保证金专户
托管账户开户银行:光大银行郴州分行
托管账号:79180188000073471
注:
⑴ 交投标保证金时,必须在银行进帐单上注明“湖南省核工业地质局302大队湘核福苑供水工程”的投标保证金,如果没注明是“湖南省核工业地质局302大队湘核福苑供水工程”的投标保证金,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⑵ 请将投标保证金于2016年6月 6日17:00前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管理,以到帐为准。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单位,可于2016年 5 月 18 日至2016年5月24 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人必须为项目负责人)持单位介绍信(原件)到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分中心(郴州市香雪西路10-38号)。
6.2 报名时请带齐以下资料(按以下顺序装订成册):
(1)单位介绍信(日期不得早于公告发布日期);
(2)企业法定代表人持法人证明及本人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或项目负责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日期不得早于公告发布日期);
(3)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4)本项目所要求的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
(5)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
(6)拟任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岗位证书,项目负责人还需提供有效的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技术负责人中级职称证书,安全员还需提供有效的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安全员安全考核合格C证;
(7)施工项目部所有关键岗位人员社保证明资料(提供投标单位缴纳的社保缴费个人查询单,查询单必须盖社保部门公章,缴费有效时间段为投标报名时间前近半年连续3个月);
(8)湖南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查询结果(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企业入湘施工登记证原件(处于有效期内);
(9)郴州市建筑业企业诚信管理手册(原件);
注:以上所有资料需提供(按顺序装订成册,每页需加盖投标人公章)复印件两套留存。
6.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400 元,售后不退。
7.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及开标时间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6年6月7日15时30分,地点为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分中心(郴州市香雪西路10-38号)。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以及未按6.1规定的时间和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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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郴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0735-2161229。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湖南省核工业地质局302大队
地 址:郴州市香花路45号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13973531610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永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天心区芙蓉中路二段168-1号摩天大厦B座15A
联 系 人:谷卫苏
专职人员:喻进良(湘建招专证字4132) 单娟(湘建招专证字4125)
电 话:0731-89767891-628 186073176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