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托克旗经济开发区清源再生水务有限责任公司2016年度脱盐水装置药剂采购项目第一标包三次公开招标公告
鄂托克旗经济开发区清源再生水务有限责任公司2016年度脱盐水装置药剂采购项目,经鄂开财购准字[2016]第001号文件批准进行。鄂尔多斯市巨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内蒙古鄂托克旗经济开发区清源再生水务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现对该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凡符合采购公告要求的供应商(以下简称“投标供应商”)均可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具体事项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鄂托克旗经济开发区清源再生水务有限责任公司2016年度脱盐水装置药剂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CG2016HGK143
3.采购内容:
第一包:反渗透专用阻垢剂(进口产品) 、高盐水阻垢剂(进口产品)、反渗透专用酸性清洗剂(进口产品)、反渗透专用碱性清洗剂(进口产品)、聚丙烯酰胺(进口产品),技术规格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4.采购期限:一个年度
5.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6.采购预算价:
第一包反渗透专用阻垢剂40500元/吨、高盐水阻垢剂39000元/吨、反渗透专用酸性清洗剂41000元/吨、反渗透专用碱性清洗剂40500元/吨、聚丙烯酰胺41000元/吨;
7.标包划分:第一标包
二、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采购
三、 参加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且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招标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企业法人和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良好记录;
5.具备提供此次货物能力,且营业执照范围与所投项目相符;第一包要求:进口品牌可以委托代理商投标,需提供厂家授权书原件。
6.投标供应商应通过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各一份
2.企业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各一份
3.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各一份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各一份
5.企业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各一份
6.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网上下载的查询结果告知函或检察机关现场出具的书面告知函)原件,网上查询结果告知函须具有彩印公章
7.生产厂家提供产品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各一份,代理商需提供厂家授权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各一份。
8.投标供应商需提供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各一份
注:以上所有资格审查资料在开标时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已办理三证合一企业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只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未按要求提供审查资质的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五、报名登记时间及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5.1.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自2016年5月18日至2016年5月24日,(每日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周六日除外)。
5.2报名方式:
5.2.1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同时进行
5.2.2网上报名填写报名信息。登录鄂托克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5.2.3查看报名状况。用“回执码登录”可查看报名状况;只有缴纳投标保证金后 【第一包投标供应商需缴纳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元)作为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企业基本存款账户转出。户名:鄂托克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鄂托克旗支行 ,账户:15001687136052505381,行号:105205500018】,报名才能成功,并将以短信的方式进行提示。
5.3招标文件的获取地点:鄂尔多斯市巨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102室。
每份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捌佰元整(¥800元),售后不退。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16年6月9日上午9时00分(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鄂托克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315开标室。
七、投标供应商提交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递交要求:
1.拟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投标供应商应该使用简体中文编制投标文件,正本一套、副本四套,并提供该投标文件office、word电子版文档(U盘或光盘),并提供相应的彩色图册供现场专家、采购人参阅。投标供应商提交的投标文件必须在2016年6月9日上午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送达到鄂托克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2.投标供应商提交的投标文件递交要求:拟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供应商提交的投标文件及单独密封的“报价一览表”一并递交,并签到确认;到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拒收投标供应商提交的投标文件及“报价一览表”。
八、/
九、特别提醒:
1.特别提醒:缴纳投标保证金。获取“投标保证金缴纳码”后,投标人须电汇或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付款人名称必须为投标单位法人全称,摘要或附言一栏中须填写“投标保证金缴纳码”;
2.投标供应商在开标前需自行组织踏勘现场,取水样化验并进行现场实验,并取得由采购人出具的已取样化验及实验证明。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同时提交由采购人出具的已取样化验及实验证明,未能出具已取样化验及实验证明的投标供应商采购人将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鄂托克旗经济开发区清源再生水务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马玉珍
联系电话:0477-2224555
采购代理机构:鄂尔多斯市巨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邓观峰
联系电话:0477-6212785
电子邮箱:786838176@qq.com
地址:鄂托克旗乌兰镇都斯图路北大农行东100米处
二〇一六年五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