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承唐高速公路(承德段)2016年排水设施完善及边坡防护工程施工(以下简称“本项目”) 已由河北省交通运输厅以冀交公路【2015】735号文批准施工图设计文件,招标方案已核准,核准文号:冀交招核字【2016】29号。项目业主为河北省高速公路承唐承德管理处,建设资金来自通行费收入,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河北省高速公路承唐承德管理处。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评标办法采用合理定价抽取评审法。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河北省承唐高速公路(承德段)全线
2.2建设规模:排水设施完善工程:对于即有排水系统不完善的局部路段,根据地形情况增设 M7.5 号浆砌片石边沟,并在边沟和即有道路交汇处设置过水圆管涵,将路面水排入附近水渠,以完善路侧排水系统。边坡防护工程:在唐山方向 K860+300 外侧边坡存在落石危险的石质边坡进行主动柔性网防护。主动柔性网防护面积共计 2200m2 。
2.3计划工期:2016年6月15 日开工,计划工期3个月。
2.4招标范围:排水设施完善及边坡防护工程施工。
2.5标段划分:本工程划分为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具备省级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类(甲级)”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从业资质(外省市施工单位须在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公路管理局备案),并具有住建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3年内(2013年5月1日起至今,以交工日期为准)至少独立完成过一项合同金额不少于100万元的高速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按照报名时间的先后顺序招标人只接受1名投标人的报名。
4.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招标人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对投标人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检察机关提供的查询结果告知函内容包括中标候选人单位或其法定代表人或项目经理在过去一年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 5月 18日至2016年 5 月 24 日(双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石家庄市跃进路3号天元商务大厦12楼(跃进路与体育北大街交叉口)河北中机咨询有限公司,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三证合一的单位不需提供)、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格式见附件2)原件、身份证原件及上述资料的彩色复印件(或彩色扫描输出件)一套(A4幅面,全本复印,逐页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含图纸)每套售价15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6.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 6月8 日9时30 分,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00分至9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河北省石家庄市体育南大街227号(体育南大街与槐岭路交叉口东北角)阳光格瑞酒店九楼会议室。
6.3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递交投标文件的,法定代表人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和经投标人注册所在地公证机关做出有效公证的身份证明;投标人授权代理人递交投标文件的,授权代理人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和经投标人注册所在地公证机关做出有效公证的授权委托书。投标人不满足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随机抽取入围投标人资格。经公证的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应当与其投标文件正本内相关原件内容保持一致,不一致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6.4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未按前款规定到场的、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和标记的、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河北省高速公路承唐承德管理处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中机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承德市开发西区闫营子38号5号楼 地 址:石家庄市跃进路3号天元商务大厦12楼
邮政编码:067000 邮政编码:050011
联 系 人:朱子靳 张雪帆 联 系 人: 袁贺 王猛
电 话:0314-2059168-58804 电 话:0311-86063928/86056498-820
二〇一六年五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