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规定,浙江求是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受龙游江北工业供水有限公司委托,就龙游江北工业供水有限公司聚合氯化铝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QSZFCG2016018
二、招标项目名称及预算:龙游江北工业供水有限公司聚合氯化铝采购,预算约45万元。
三、招标内容:龙游江北工业供水有限公司聚合氯化铝采购,供货合同年限为 2年。数量约180吨,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招标需求。
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独立法人注册资本50万元(含)以上资格的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或个体工商户;
7、投标人具有所投货物的制造或销售资格;
8、投标人须具有省级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文(卫生厅核发)且必须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9、本项目谢绝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或分包。
10、投标人在2013年5月19日至2016年5月19日无行贿犯罪档案;
1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和地点:于2016年5月19日至2016年5月27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双休日、节假日除外)到浙江求是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龙游县荣昌路177号求是大楼二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工本费伍佰元整/份,售后一概不退 。
六、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授权委托书上须明确委托代理人姓名、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电话、传真);
4、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纪录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
(注:本次招标采取开标后资格审查,招标人不保证所有报名或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都符合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七、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4500元
交付方式:电汇/网上银行(备注栏请注明项目名称)
收款单位(户名): 龙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龙游县信用联社城北分社或营业部
银行账号:201000013409698
投标人应提前递交投标保证金,确保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入账。保证金缴纳方名称必须和投标方名称一致,不允许以其他分公司、子公司等名义缴纳,否则保证金视同未缴纳。投标方无论以何种方式交纳投标保证金,均应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龙游县荣昌路荣昌广场行政办公楼3楼320室开取保证金交纳收据,未出具综合科开具的交纳收据,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投标人应于2016年6月8日15:00时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龙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27室(龙游县荣昌广场行政办公楼三楼),逾期送达作无效标处理。
九、开标时间和地点:本次招标将于2016年6月8日15:00时在龙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龙游县荣昌广场行政办公楼三楼)开标,投标人应当派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十、业务咨询:
龙游江北工业供水有限公司 联系人:蒋先生 13754308144
浙江求是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袁女士 0570-7883055 7883055(传真)
十一、提交答疑截止时间:如对招标文件有异议,请在2016年5月23日17:00时前以书面形式提出,逾期概不受理。
十二、答疑回复时间:招标文件的答疑、补充、修改等于2016年5月24日17:00时前在浙江政府采购网、龙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公布,请各投标人必须注意。
十三、其他:
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允许潜在投标人前来认购招标文件。但该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异议应按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内提出,逾期提出的,采购组织人不予受理、答复。
若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人数不足,招标人有权重新组织采购或申请其他采购方式。
龙游江北工业供水有限公司
浙江求是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2016年5月19日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