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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新华农场污水处理工程第三标段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6-5-19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招标编号:SG1401G1603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华农场污水处理工程第三标段建设项目由黑龙江省农垦总局以黑垦局文[2014]63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黑龙江省新华农场,建设资金来自国投和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新华农场场部

2.2建设内容新建污水管线及管道附属设施4873米,其中向阳街2073米,朝阳街1065米,新兴路1735米。

2.3总投资:374.6万元

2.4计划工期:2016年6月25日开工,2016年11月 30 日竣工(以实际开工令为准)

2.5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包含的全部内容。

2.6标段划分:共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具备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关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4 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并且资金、设备和其他物质设施状况,以及管理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应的从业人员;

3.5 具有良好的诚信情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6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3.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3.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投标人须知,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一家(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6年5月19日至2016年5月25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3时至16时,在哈尔滨市香坊区红旗大街259号9楼905室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3购买文件时需提供《黑龙江工程招投标网》上报名成功的截图。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哈尔滨市香坊区珠江路98-2号黑龙江农垦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投标人踏勘现场时间

招标人于2016年5月27日9:00时统一组织已报名成功的潜在投标人进行踏勘现场。要求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和建造师需对项目所在地进行现场踏勘,需携带法人资格证明文件、建造师注册于投标单位的执业资格注册证书、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单位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及身份证原件。建设单位将出具现场踏勘确认函。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黑龙江省新华农场

地址:黑龙江省新华农场

联 系 人:郭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省荣城招标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红旗大街259号9楼

联 系 人:尹女士

电话:0451-87003921

电子邮件:rczbnk@126.com

2016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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