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6-05-20
(招标/合同编号:2016-001670-GSK-02)
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采购人北京市郊区水务事务中心委托,现对2016年北京市村镇供水行业监管——村镇供水厂(站)水质抽测与水质分析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诚邀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1、项目概况
采购项目名称:2016年北京市村镇供水行业监管——村镇供水厂(站)水量与水质监测设备巡检维护
采购项目编号:XM-0000035334160429013
采购人名称:北京市郊区水务事务中心
采购人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北坞村路23号北坞创新园北区2号楼
采购人联系人:康磊
采购人联系电话:010-53238296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总部基地18区11号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严璐、贺新宇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10)53105831、53105832 联系传真:(010)53105830
采购代理机构账户信息: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北京丰科园支行营业部
账 号:11001016201052511677
采购预算价:人民币大写柒拾肆万叁仟柒佰肆拾元整(74.3740万元),高于采购预算价(不含等于)的投标报价按无效标处理。
主要工作内容:为保障村镇供水管理信息系统中供水厂(站)水量水质在线监测数据采集与传输的稳定,2016年对北京市大兴、密云等远郊区村镇集中供水厂81套村镇集中供水厂水质在线监测设备、99处集中供水厂水量监测设备进行巡检维护,对816处村级供水站水表供电电池组购置更换与设备维护。具体包括:
(1)村镇供水厂水量在线监测设备巡检;
(2)水质在线监测设备运行所需耗材的采购及设备巡检;
(3)村级供水站水表供电电池组购置更换与设备维护;
计划工期:2016年9月30日前完成中期验收,2016年12月5日完成所有工作与合同验收。
2、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资格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供应商须提供至少近3个月缴税证明;
※(3)投标供应商须提供至少近3个月社保缴纳证明;
※(4)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
(1)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6年5月23日至5月27日,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休息)。
(2)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三部。
(3)招标文件售价:整套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大写贰佰元整(¥200元整),售后不退。
(4)投标报名时,潜在投标供应商应携带以下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
①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已办理完“三证合一”的可只提供换发后新的营业执照副本);
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4、投标截止及开标
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2016年6月14日9:3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和开标地点:北京市郊区水务事务中心会议室(北京市海淀区北坞村路23号北坞创新园北区2号楼)
5、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法。
6、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需落实的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支持监狱企业、融资担保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2016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