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
AHTF-2016006 | ||
工程名称 |
六安市金安区椿树镇椿树村安置点污水处理站设备采购及安装 | ||
工程地点 |
六安市金安区椿树镇境内 | ||
招标(建设)单位 |
六安市金安区椿树镇人民政府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工程概况、 建设规模 |
整个污水处理站的建筑、结构、设备及电气、自控等所有内容,光电一休化设备,生活污水日处理能力为 150t/d 。本工资总投资约 31.5 万元。 | ||
计划工期 |
30 个日历天 | ||
招标资质、资格要求 |
投标人应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环境污染治理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 投标人拟派担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土建项目经理,应具备土建工程类资质)。 | ||
招标范围 |
设备采购及安装 |
标段数 |
1 个 |
公告发布时间 |
2016 年 5 月 25 日 | ||
报名时间、地点 |
1 、投标人必须于 2016 年 5 月 25 日 至 2016 年 5 月 31 日 17 时前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持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到安徽同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参加报名。 2 、报名地点:六安市东大街鼓楼新天地综合办公楼五楼安徽同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咨询部 3 、招标代理联系人:郭明伟 联系电话: 0564-3284233 | ||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
另行通知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备注 |
一、投标人基本条件: 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合法有效副本)。 2 、投标人应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环境污染治理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 3 、投标人拟派担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土建项目经理,应具备土建工程类资质)。 4 、所投主要设备如果不是投标人自己生产的,投标人须提供该设备的制造商或代理对该产品的授权书,并提供该制造商或代理正式授权投标人投标该设备的证明文件。 5 、投标人从 2011 年 1 月 1 日 至今应有类似本工程的业绩。类似本工程业绩是指:已通过竣工验收(包括当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专项验收)合格的类似生活垃圾污水处理处置工程项目。 6 、投标人信誉良好。 二、报名时须提供材料如下: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持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项目经理资格证书、企业类似业绩证明材料等原件到安徽同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参加报名,以上所有证件验原件后留复印件(授权委托书除外) , 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并装订成册,封面注明投标人名称、委托代理人联系方式等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