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太和县农村饮水“十三五”巩固提升工程勘察设计及施工监理项目(项目名称)己由太和县人民政府(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太政秘[2016]23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社会资本(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项目法人为太和县农村饮水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项目代建机构为/,招标人为太和县农村饮水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为安徽合普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及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位于太和县境内。
2.2招标范围:
勘察设计招标范围:新建11处水厂,提升改造16处水厂,解决37.6万人口安全饮水问题。
施工监理招标范围:建设规模:《太和县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十三五”规划》人口60.07余万人的安全饮水工程。
2.3标段划分:两个标段。
第一标段:太和县农村饮水“十三五”巩固提升工程勘察设计项目
第二标段:太和县农村饮水“十三五”巩固提升工程施工监理项目
2.4 投资规模: 以批复概算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第一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要求:水利行业或市政公用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工程测量专业和岩土工程专业勘察丙级及以上资质;
3.2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企业信誉和近5年(近5年指自2011年1月至投标文件送达截止日期)内有1个及以上类似(或同类)业绩(类似项目指水利工程勘察设计业绩;同类项目指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供水)勘察设计业绩。);
3.3项目负责人资格: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4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须以水利行业或市政公用行业设计资质单位为牵头人。
3.5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第二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
3.6投标人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7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商业信誉及近5年(近5年指2011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送达截止日期,以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的日期为准)内至少监理过一个单项合同金额在5000万元及以上或监理费在100万元及以上的农村安全饮水项目或水利项目。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竣工验收报告(竣工验收备案表)原件。
3.8项目总监资格要求:拟投入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且无在监项目。近5年(近5年指2011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送达截止日期,以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的日期为准),以总监身份至少监理过一个单项合同金额在5000万元及以上或监理费在100万元及以上的饮用水项目或水利项目监理业绩。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竣工验收报告(竣工验收备案表 )原件。
3.9信用档案已在安徽省水利厅备案(以《安徽水利信息网》(www.ahsl.gov.cn)公示为准,下同),按《安徽省水利工程建设施工监理企业信用评价实施意见(试行)》有关规定,信用等级达到BBB级及以上等级。
3.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太和县集中招投标交易中心(http://ztb.taihe.gov.cn),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4.2招标文件每份售价500元,售后不退。提交投标文件时交纳招标文件等费用。
4.3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递交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4.4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应当拒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地点:具体在招标文件中载明。
5.2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标人:太和县农村饮水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
地 址:太和县健康东路13号联系人:李彪
电话:0558-8622876
传真:0558-8626152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合普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王丹丹
电 话:18055852365
7、监督机构
太和县招投标监督管理局
地址:太和县剑光城4楼(徽商银行楼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