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招标条件
本工程建设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
二. 概况与招标范围
详见附表
详见附表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详见附表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开始时间:2016年05月25日 09时00分00秒
招标文件发售结束时间:2016年05月31日 17时00分00秒
4.1 凡投标者,请于 2016年5月25日至5月31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在西安市雁塔区崇业路23号丰泰大厦8层D室持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购买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营业执照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按项目售卖,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不接受邮购。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06月16日 09时30分00秒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6月16日9点30分(北京时间),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凤城三路君苑酒店二楼会议室 5.2 逾期未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保证金按项目提交,金额为伍仟元人民币,保证金采用电汇形式或银行转账形式缴纳。递交投标保证金请注意以下事项:户 名: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城南支行账 号:1299 0545 5810 101 投标保证金须以投标单位名义(从基本账户转出)递交,电汇递交投标保证金须注意:投标保证金交纳单位必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保持一致,并注明“ GXTC-1657559投标保证金”字样,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请各投标单位在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向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财务部递交投标保证金,投标截止时间之后递交的投标保证金将被拒绝。
六. 开标
招标人: 长庆油田矿区事业部本部
招标代理机构: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 2016年06月16日 09时30分00秒
开标地点: 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凤城三路君苑酒店二楼会议室
地址: 西安市雁塔区崇业路23号丰泰大厦8层D室
邮编: 710065
联系人: 王伟
传真: 029-85239977
电话: 029-85239977
电子邮件: gx85239977@163.com
开户银行: 中信银行西安含光路支行
账户名: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
账号: 7252 2101 8260 0132 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