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5年5月25日《县委工作提示函》的有关要求,现将评估资质机构的要求和选择办法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评估的范围及要求
范围:供水管网涉及朝阳村5个社、光辉村2个社、元山村4个社、黄金村1个社、红卫村2个社;抽水房、净化池及房屋。
要求:在40日内全面完成测绘评估工作。
二、评估机构准入条件
1、在巴中市范围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评估机构(原件和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2、水利水电造价评估资质在二级以上(原件和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5、一个评估机构只许报名一次。
六、评估机构确定程序
1、报名。凡具备准入条件且有意向的评估机构,在规定的时限内按准入条件提供加盖鲜章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在南江县政务服务和公共交易服务中心进行资格初步审查合格后,缴纳2万元投标保证金后予以报名。待确定评估机构后,退还未中选评估机构的投标保证金。
2、投标保证金缴存帐户:
户名:南江县财政国库支付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南江县支行
账号:720201040000740
3、评估机构的资格审查。由水务局、发改局、审计局、南江镇、朝阳供水站负责人齐明荣、朝阳村组成资格审查工作组,于2016年6月7日上午10时在南江县政务服务和公共交易服务中心二楼,对所有报名评估机构进行资格审查(评估机构提供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原件及加盖鲜章的复印件)。认定候选评估机构不得少于3家。
4、确定评估机构。在相关部门的监督下,于2015年6月7日上午11时,在南江县公共服务交易中心二楼,由南江镇、朝阳供水站负责人从审查合格的评估机构中随机抽取确定中选评估机构,朝阳供水站负责人再从余下审查合格的评估机构中随机抽取确定1个作为备份,并在南江县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站进行公示3个日历天,公示无异议后,由朝阳村供水站与中选评估机构签订施工合同。经公示如正式中选的评估机构不符合条件的,经核实属实,取消其中选资格,业主单位与公示无异议的备份评估机构签订评估合同。
七、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
中标评估机构与朝阳供水站签订正式评估合同时,由朝阳供水站负责人提供。
八、报名时间及联系方式
1、报名时间:2016年6月6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至5:00。
2、报名地点:南江县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3、联系人:刘兴京联系电话:0827-82288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