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云山水(建)合字-2015-0-W004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南县篆角乡集镇饮水工程建设项目已由广南县水务局《广水务函【2016】2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国内政府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 广南县篆角乡人民政府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新建取水箱1个(16m³)、调节池1口(300m³)、引水主管2262m、供水主管3517m、供水管2500m、入户管6610m,净水设备一套(40m/h)。
2.2合同编号:云山水(建)合字-2015-0-W004
2.3招标范围:新建取水箱1个(16m³)、调节池1口(300m³)、引水主管2262m、供水主管3517m、供水管2500m、入户管6610m,净水设备一套(40m/h)。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投标申请人须具备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法人企业,并承担过类似工程。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且项目经理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为云南省省外企业的应具有云南省水利建筑市场备案证。
3.4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时间:2016年6月6日08:30时至6月16日17:00时止,本项目报名方式,在云南山水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文山市金玉名园F-69-X号)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本项目报名资料费为人民币1200.00元/套,售后不退(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应携带:法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必选是建造师本人)、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提供近三年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资质。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B、C证)须为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证书。
5.1 本项目不接受邮购工程量清单及图纸(¥:1000.00元)。
5.2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元)。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6.4.1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方式:投标保证金不收(受)现金,投标保证金缴款单位名称必须和投标单位名称一致,办理保证金手续时,请务必在银行进账单或电汇单的用途栏或空白栏注明项目名称,未按要求提交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保证金必须于2016年6月29日17:30时前按要求汇至文山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并到账,未按期提交或者逾期到帐的保证金视为投标人放弃参与此次投标活动,保证金到账情况以文山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的证明为准,转账或电汇必须由投标人单位的基本账户出具或汇出。
账户名称:文山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文山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龙湖分社
账号:0700127455565012
联系电话:0876-2668696 2661937
注:1、投标人按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应当从企业基本账户转出。
2、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需在转账凭证注明投标项目、所投标段名称,并注明联系人电话,以便核查,缴纳和退还保证金的单位名称,应与投标报名单位的名称一致。
3、保证金缴纳和退还程序:
(1)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数额,自行从基本账户转账到文山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
(2)投标人将缴纳保证金的银行回执复印件附在投标文件内,保证金缴纳时间以到帐时间为准。
(3)中标公示结束后,文山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五个工作日内按未中标人的交纳渠道将保证金转账退还。
(4)项目中标人持签定的施工合同复印件到中心办理退还手续。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6月30日上午8时00分至9时00分,地点为文山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文山州文山市华龙北路2号)。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南县篆角乡人民政府
联系人: 陈 副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山水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文山市金玉名园13幢F-69-X号
联 系 人:鲁俊
联系电话/传真:0876-88816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