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条件
滑县清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关于聚丙烯酰胺(阳离子)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北京恒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滑县清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的委托,就该项目进行二次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具备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2、项目概况及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滑县清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关于聚丙烯酰胺(阳离子)采购项目。
2.2项目地点:河南省滑县境内。
2.3采购编号:BJHLHX[2016]004-1号。
2.4供货权:暂定一年(供货时需提供本次供货产品的检测报告)。
2.5采购内容:本项目共两个包:
第一包:聚丙烯酰胺(阳离子)。
第二包:聚合氯化铝。
2.6质量:合格。
3、供应商资格: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的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过提供本次采购货物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有相关有效的营业执照、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提供带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及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5月26日8时00分至2016年6月1日17时00分(节假日除外)到滑县人民路正宏花园三号楼二单元一楼西户购买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文件费500元/单位/包,售后不退。
4.2本项目的所有变更和澄清均以发布变更或澄清公告为准,所有投标人应随时关注网站及时查看,采购人不再进行书面或其他形式通知,未及时查看变更或澄清公告并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负。
4.3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供应商须在谈判会议召开时提供资格审查要求的所有相关证书原件。开标后由谈判小组对参加谈判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供应商的谈判小组将拒绝与其进行谈判,竞争性谈判相应单位应自负风险费用,提供虚假材料的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5、谈判响应文件接收信息:
5.1谈判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详见谈判文件。
5.2谈判响应文件接收地点:详见谈判文件。
5.3 未按询价通知书规定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供应商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采购人:滑县清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方式:13460901456
地 址:滑县道口镇
代理机构:北京恒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黄 女士
电话:0372-5505939、13373729528
地址:郑州市中州大道与黄河路交叉口金成时代6号楼808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