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人:诸暨市安华镇人民政府
2、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兴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工程名称:安华镇雨污分流工程(沿镇政府区域)
4、工程类别:市政单独排水工程三类(城镇)
5、建设地点:诸暨市安华镇
6、建设规模:总造价约103万元。
7、招标范围及内容:设计施工图范围内道路雨污分流改造等工程,详见设计施工图。
8、质量标准:合格
9、工期要求:2016年6月30日前必须完工
10、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两年内不得在检察机关有行贿犯罪记录。
11、项目经理资质等级要求:须是本企业市政公用工程建造师,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经理二年内不得在检察机关有行贿犯罪记录。
12、拟派项目经理应无在建工程(如拟派项目经理为其他国有投资工程被更换的项目经理,则该工程须已通过竣工验收);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施工任务已基本完成,主体工程已通过验收,且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相关书面材料原件装订在资格审查资料中),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投标人的投标或取消其(预)中标资格。
13、诸暨市外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未办理交易员的,按《市外工程企业进诸投标与备案管理办法(试行)》执行;已办理交易员的,如本项目所需资质尚未在相应行业主管部门备案或者尚未录入交易员刷卡系统,请在本项目开标前补缴企业最高资质等级所对应的保证金(以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具的保证金收据为凭),同时携带企业资质证书、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至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北604室办理相关手续。
14、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15、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6、评标方法:造价下浮率计分法(简易程序)
17、信息发布时间:2016年5月26日 8:00 时至2016年5月27日 17:00 时止
18、招标文件:在本公告附件中下载
19、开标时间:2016年5 月31日14:30时
地点:诸暨市安华镇(安华镇华南路109号原安华土管所)四楼会议室
20、联系人:张澜 0575-89088337 (招标人)
卢才波 0575-88699776 (招标代理机构)
赵章政 0575-89088265 (招标办)
诸暨市安华镇人民政府 浙江兴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