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州市连坂污水处理厂厂外管网二期工程第1标段(监理)已由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榕发改审批[2015]14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州市水环境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招标人为福州市水环境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为:福州市仓山区南台岛
2.2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施工预算价2852.9678万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招标范围为螺城路污水干管d1400为东西走向,起点为前锦路,终点为三环二期,管长约2100m;站前路污水干管d400为南北走向,起点为螺城路,终点为环岛路,管长约1900m;站后路污水管道d300-d500为南北走向,起点为螺城路,终点为火车南站,总长度约1060m;三环二期至进厂总管3#-4#井d1600钢筋混凝土顶管,管道位于三环二期道路上,管长约47m。
招标内容:包括污水管道、开槽埋管、顶管、工艺管道等监理,具体以施工图纸为依据。
2.4 监理服务期限: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监理范围内的工程完成竣工验收内的监理,本项目施工工期180日历天(不含缺陷责任期);
2.5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本项目施工监理服务收费按照《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号)下浮20%,施工监理服务收费为人民币596570元,(注:监理服务费不包含缺陷责任期的监理服务费,如有缺陷责任期,则缺陷责任期监理服务费另行协商。最终以福州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定的监理服务费为准) 。
3、投标人资格及审查办法
3.1 投标人资格
3.1.1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1.2 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1.3投标人拟配备的监理人数与资格应符合招标文件“主要监理人员配备表”中的要求。
3.1.4 投标人及其拟派驻本项目监理部成员没有存在法人和自然人的从业限制的情形。
3.1.5投标人应未被依法禁止投标,未存在财产被冻结或接管的情况。
3.1.6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具备有效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或福建省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其注册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上的工作单位应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
3.1.7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
3.2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3.2.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3.2.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现金(电汇或银行转账);②或按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③或按照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有关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
3.2.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万元(¥10000元)。
3.3 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 5 月 27日至2016年 6 月 2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 时00 分至12时00分,下午1时00分至5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州市温泉公园路69号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福建省聚星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代表处以无记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若需购买纸质施工图纸,可自行向招标人申请购买。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 6 月 23 日9时45分,地点为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本招标项目开标室(温泉公园路69号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6.2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当持本人的福建省注册监理工程师或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原件、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购买招标文件凭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每一张购买招标文件凭证原件只能递交一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符合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
拟任总监理工程师须持本人身份证到场并采用身份证识别仪核验其身份,未经核验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6.3 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绝。
7、/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州市水环境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 福州市东街104号 ,邮政编码: 350001
电 话: 0591-87886171 联系人: 黄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聚星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东水路88号闽发大厦六层, 邮政编码:350001
联系电话:0591-87813438 联系人:许小姐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工业路支行 ;
帐户名称: 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 ;
帐 号: 116040100100069058 ;
在投标保证金所有汇款凭证上注明“榕市市政招2016063 投标保证金”,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按规定格式完整注明项目招标编号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保证金管理部门电话:0591-87593488、83821697。
交易中心名称: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
地址:福州市温泉公园路69号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