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条件
国电霍州发电厂生产楼供水系统改造工程,建设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中国国电集团公司霍州发电厂。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项目在国家首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试点—山西伟拓电子招标投标综合交易平台(www.sxdzzb.com)(下称“伟拓平台”)上以电子辅助招投标的形式组织进行。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国电霍州发电厂生产楼供水系统改造工程
2.2 建设地点:国电霍州发电厂
2.3 计划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20天内完成
2.4 标段划分
招标编号:0632-1620GC8L0862-01
工程名称:国电霍州发电厂生产楼供水系统改造工程
招标内容:将生产办公楼室内供水铝塑管全部更换为PP-R管材,供水主管要求更换至供水母管处,管道更换中必需拆除的室内装饰及室外地面,要求施工结束后恢复原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
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三级及以上资质。
3.3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近三年内承担过类似工程的相关工作,并有良好的工作业绩和履约记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4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5 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问题。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先登录伟拓平台完成“申报注册”,并将伟拓平台要求准备的书面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单独整理成册后递交至伟拓平台。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在山西省国际招标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然后登录伟拓平台在线申请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2016年5月27日至2016年6月2日每日08:30-11:30,14:00-17:00(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4.4 招标文件的获取地址:山西省临汾市鼓楼北大街孙膑庙街110号工行小区2号楼2单元202号。
4.5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须携带的资料:
4.5.1 法人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原件);
4.5.2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税务登记证原件、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或者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原件);
4.5.3 合格的资质证书;
4.5.4 符合要求的业绩证明材料(合同书原件);
4.5.5 企业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4.5.6 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可证明其实力的其他相关资料;
以上所有证件,需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两套,并胶装成册。另外需要提供电子版一份。
4.6 招标文件售价:每标段500元(不含图纸),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见招标文件(北京时间)
5.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和开标地点:见招标文件。
5.3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投标人开标地点现场递交。
5.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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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国电集团公司霍州发电厂
地址:山西省霍州市辛置镇中国国电集团公司霍州发电厂
联系人:巩玉英
电话:15535765566
招标代理机构:山西省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长治路103号阳光国际商务中心A座12层
邮编:030006
项目经理:盖志忠
电话:13546559518
联系人:李琨
电话:0357-3999315
电子邮箱:13623676771@126.com
开户银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汾分行
账号:53620188000038358
网址:http://www.sxtender.com
发布招标公告时间:2016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