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内容:粉末活性炭,数量: 100吨
二、质量要求:符合国标
三、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四、交货期:每次收到甲方订货通知后7日历天内。
五、报名条件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财务状况良好,须为粉末活性炭的制造商或授权代理商,并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如为代理商投标,须具有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唯一授权书;
2、投标人近三年(2013年1月1日至今)需具有至少1个净水厂粉末活性炭供货合同的业绩证明(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所投标产品须具有省级及以上权威部门出具的检测报告;
4、所投标产品须具有省级及以上卫生主管部门涉水产品卫生许可证;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报名须知:
1、报名时须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上述报名条件资格要求中的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人应具有承担本次招标项目的能力。只有符合报名条件的投标人,才能获准参加投标。
2、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6年5月26日至 2016年6月1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节假日除外),到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石家庄市工农路486号611室)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
通讯联系:
招标人:石家庄供水有限责任公司
电话:0311-86023563
联 系 人: 张卫彬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河北银行金桥支行
银行账号:63712010200479
通讯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工农路486号
联 系 人:王海英 王培
电话:0311-83086977 0311-83086978
传真:0311-83086928
电子邮箱:hbsctzb@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