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6/5/27
联 系 人:王毅刚 裴浩瀚联系电话:18709982288 15072980833
工程地址:喀什市东部新城
建设单位:喀什市供排水有限责任公司
建筑面积(㎡):0计划投资(万元):429.54
类 型:施工 监理
招标工程投资额(万元):0企业注册资本(万元):无要求
报名起始日期:2016/5/27报名截止日期:2016-06-02 19:00:00
资质要求:
投标人
资质序列 要求资质专业 等级
施工总承包企业 通信工程 三级及三级以上
资质说明:
(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通信工程专业三级及三级以上)
建造师或总监
建造师/监理师 专业
二级建造师 市政公用工程
注册监理工程师 市政公用工程
招标内容: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喀什市东部新城给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给水泵站工程)已由喀市发改项目[2016]119号文批准招标,招标人为:喀什市供排水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专项建设基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货物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工程量清单包含的所有内容。
2.1项目名称: 喀什市东部新城给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给水泵站工程)
2.2建设地址:喀什市东部新城
2.3建设规模:新建第一给水泵站,设计规模3600m3/d,占地1089.5m2,地点:瓦普西路东侧;新建第二给水泵站,设计规模为8000m3/d,占地2041㎡,地点:经纬路东侧;建设内容:配套附属设施及6台离心泵,增设闸门及安装巴歇尔槽流量计一台。
2.4计划投资额:约429.54万元
2.5计划工期:详见招标文件。
2.6本工程招标共分三个标段:施工一个标段,货物一个标段,监理一个标段。
2.6.1本工程招标的范围如下:
本工程工程量清单中全部工作内容的施工及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施工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的施工企业。无不良记录,没有因企业管理原因延误工期,降低工程质量等不良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设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投标人报名时须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外省企业进疆备案册、拟用注册建造师证书、施工企业须提供近三年类似项目业绩。(以上证书均为原件并携带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企业主要人员及拟派本项目主要管理人员十年无行贿犯罪证明。
货物投标人须具备以下合法的有效证件:
(1)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
(3)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以上(1-3)项可为三证合一证件。
(4)销售许可证
(5)投标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产品委托书原件及二代身份证原件(单独提供);
(6)生产厂家针对本次投标项目授权委托书原件;
以上证明文件均须提供原件(并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本次招标只接受厂家直销或一级总代理为投标单位。
监理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以上(含丙级)资质等级的企业。监理投标企业报名时须持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外省企业进疆备案册、拟派总监证(市政专业)。(以上证件均为原件并携带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
3.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资格后审。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详见招标文件
5、投标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5月27日至2016年6月2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休息),每日上午10时30分至13时00分,下午15时00分至18时30分(北京时间),在喀什市招投标管理中心窗口处报名,同时在喀什市招投标管理中心备案并接受监督。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凡通过上述报名的投标单位,由深圳市海德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喀什分公司通知在规定的时间内,在喀什市招投标管理中心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喀什市供排水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喀什市色满路435号
联系人:梅飞
联系电话:0998-2583057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市海德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喀什分公司
地址:喀什市东城区川渝大厦24层
联系人 :王毅刚 裴浩瀚
电话:18709982288 15072980833
监督单位:喀什市招投标管理中心
监督电话:0998-25721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