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2016-049
项目名称:玉林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工程
招 标 人:玉林川能华西环保发电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曾女士
联系电话:0813-4730696
代理招标人:广西恒基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人地址:广西玉林市建安街63号
代理联系人:陈志梅
联系电话:0775-2691027
工程概况:1、招标申请备案部门:玉林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
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3、项目规模:玉林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总规模为日处理垃圾1200t/d(其中一期为 800t/d、2×15MW汽轮发电机组),配置 3×400t/d机械炉排垃圾焚烧炉及余热锅炉,配2×15MW垃圾电站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
4、招标范围:
本招标项目范围为玉林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其中:
设计范围:为本招标项目总规模日处理垃圾1200t/d的全部设计,包括玉林市垃圾无害化处理厂红线内与本招标项目有关的本项目一、二期工程的全部设计。
采购范围:为本招标项目一期工程的全部采购,以及一、二期工程公用系统的全部采购。
施工范围:为本招标项目一期工程的全部施工,以及二期工程的全部土建施工和全部公用系统施工。
本招标项目工程建设内容,为玉林市垃圾无害化处理厂红线外1米以内与本招标项目有关的全部工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道路改造、边坡工程、土石方工程、基础工程、建筑工程、景观和绿化工程、二次装修工程、垃圾接收和储存系统、垃圾焚烧系统、余热锅炉系统、烟气净化系统、汽轮发电系统、飞灰和炉渣处理系统、化学水处理系统、渗滤液处理系统、燃油系统、供排水系统、电气工程、自动化控制系统(包括但不限全厂生产自动化控制系统、厂区安防监控、公众监督公示、数据上传政府部门、MIS和SIS系统等)、压缩空气系统、消防系统、暧通系统、生活生产污水处理工程、全厂公用系统等。
本招标项目总承包工作内容,为玉林市垃圾无害化处理厂红线外1米以内与本招标项目有关的全部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勘察、设计、设备采购、土建及安装施工、单体调试、分系统调试、配合整套启动调试、机组性能试验、移交试生产(以启委全签发的移交生产交接书为准)、保修期内缺陷修复、未达标(性能、安全、环保指标)项目的完善改进等,配合建设单位通过本项目的规划、环保、安全、节能、消防、职业卫生、水土保持、涉水工程、电网安全性、防雷接地工程、特种设备、档案等专项验收和综合竣工验收。
本招标项目接入系统工程以生产区红线外第一基塔为界,包括但不限于电厂侧线路、电缆、升压站、继电保护等为本次招标内容。配合红线内调度自动化、电量采集、调度视频系统、调度数据网、二次安全防护、自动电压控制(AVC)、调度视频监控、发电计划申报子站、时钟同步、35kv故障录波、安全稳定装置、振荡解列装置等安装调试工作。
5、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到位情况:已到位。
投资(万元):34798.00
建设地点:玉林市玉州区仁厚镇上罗村玉石公路南侧(玉林市垃圾无害化处理厂
资质要求:附件1
标书购买时间 从 即日起 至 2016-6-3
标书购买地点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玉林市玉东新区秀水路中段玉林地产集团办公楼五楼)
附 注:1、投标人资格要求:
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独立履行民事责任能力;
设计单位: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行业(火力发电)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
施工单位: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
1.2 业绩要求:2012 年至今完成1个类似垃圾焚烧发电工程项目建筑或安装(类似工程应附工程中标通知书或合同首页和签字盖章页复印件为准)。
1.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以下条件:(1)联合体成员数不得超过2家,由施工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2)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和义务;(3)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1.4 凡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包括联合投标体的所有单位)必须开标前取得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总负责人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记录资料。
2、招标文件的获取:
2.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即日起至2016年6月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3:30时至16:30时,由潜在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的专职投标员刷“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 并持以下设计单位资料在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现场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
(1)专职投标人有效身份证;
(2)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资质证书副本;
(4)联合投标体投标的,必须出具联合投标体协议及联合投标体各方共同委托该专职投标员的委托书原件。
以上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2.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250元(不含图纸等材料),已出售的招标文件,不论中标与否,均不接受退回。
3、未经同意,本招标公告转载无效。公告的电子版与书面版如有抵触,以已备案的书面版《玉林市建设工程信息登记表》为准。
4、信息发布内容由招标代理人提供,如有异议,请与招标代理人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