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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南通市幸福镇中心路污水泵站设备采购项目补充通知及答疑

发布时间:2016-6-1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各潜在供应商:

  关于幸福镇中心路污水泵站设备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就本项目发布以下补充通知:

  一、原招标文件第四章“评审方法和程序”中技术标评分(业绩):

  原文“提供投标供应商2013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类似项目的业绩。单个合同金额20万元(含)至40万元(含),每提供一个得1分,单个合同金额40万元以上(不含),每提供1个得2分,本项最高得16分。(需提供清晰完整的采购合同、验收合格证明、否则不得分)。”

  现在调整为“提供投标供应商或所投品牌的生产厂家2013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类似项目的业绩。单个合同金额20万元(含)至40万元(含),每提供一个得1分,单个合同金额40万元以上(不含),每提供1个得2分,本项最高得16分。(需提供清晰完整的采购合同、验收合格证明、否则不得分)。”

  二、本补充公告与原《招标文件》如有冲突,以本补充通知为准,且作为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潜在供应商具有约束力。

  三、其余要求同原招标文件。

  答疑:

  1、业绩合同是否能提供所投水泵品牌生产厂家相关类似业绩合同?

  答:见本次补充通知。

  2、提供本项目的设计图纸?

  答:请自行踏勘现场。

  南通市港闸区国有资产经营总公司

  2016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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