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 项目招标 >> 设备材料 >> 正文

浙江诸暨市城北水厂(净水厂)阀门、水泵等设备采购项目招标

发布时间:2016-6-2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一、项目名称:诸暨市城北水厂阀门、水泵等设备采购项目

  二、采购组织类型:政府集中采购

  三、项目内容及规模:

  本次采购预算总金额:395万元,采购内容如下:

采购内容

最高限价

诸暨市城北水厂阀门、水泵等设备采购

 395万元

  四、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五、投标人(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人自2010年1月1日以后签订,至目前已竣工投入使用的中国国内10万吨/日及以上规模饮用水水厂且单个合同销售额达200万元(或以上)人民币的同类业绩至少具有2个(业绩须提供合同原件及用户使用意见证明原件,未按规定提供或提供资料缺少的业绩不予认可);

  3、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近三年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函;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招标文件采用网上下载方式发布,发布时间为2016年6月2日-2016年6月12日,符合投标人资格条件的供应商请在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zjztb.gov.cn)政府采购板块,采购公告栏目中下载招标文件,本项目无须报名,于开标当日直接参加投标。

  招标文件发布截止时间之后有潜在供应商提出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允许获取。

  七、投标须知:

  投标人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时提供下述相关证照原件或公证件(有效期内),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的一律作无效标处理:

  1、营业执照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

  2、自2016年4月23日后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单位及法定代表人近三年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函原件(原件不退)。

  3、参加开标现场的投标人代表须提供投标人注册地社保机构出具的该投标人代表近三个月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证明原件,且该资金必须由投标人缴纳(原件不退);参加开标现场的投标人代表为法人代表本人的,只需提供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

  八、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39000元。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可以以电汇、转账、汇票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以投标人单位名义汇款,不接受个人、分支机构、办事处、子公司或从他人账户汇款或存款方式)

  缴纳账户名称: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交通银行绍兴诸暨支行;帐号:292036102018010175925;款项用途:保证金。已缴纳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按年度投标保证金相关规定执行。

  九、投标文件提交:

  投标人须于2016年6月23日10时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3)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拒绝接收。

  十、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2016年6月23 日10时

  开标地点: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3)室(暨东路58号四楼)。

  十一、业务咨询:

  诸暨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联系人:陈国强 ; 联系电话:13575575573

  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人:王洁 ;联系电话:0575-87253016、87221107(带传真)

  诸暨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一六年六月二日

追踪此项目建设进展
相关推荐
项目深度追踪
数据独家提供
服务开通便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