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小涧西污泥全资源化利用PPP项目
项目编号:20160505-190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夏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10-63348931
项目实施机构联系方式:
项目实施机构:青岛市城市管理局
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沂水路7号
联系方式:冉女士0532-85714420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中国通用咨询投资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夏先生010-63348931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
一、采购项目内容及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12000.0 万元(人民币)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时间:即日起至 2016年06月08日 18: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地点: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19号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5号窗口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方式: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联合体意向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件(以联合体参加资格预审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上述资料)报名并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简要说明:
4.1资质要求4.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且合法存续的企业,包括民营企业、国有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4.1.2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涉及环保领域技术开发、技术研究、污染治理设施运营或固体废弃物治理等。4.2财务要求4.2.1注册资本不低于4000万元人民币;4.2.2截止2015年12月31日,总资产不低于9000万元人民币,净资产不低于4000万元人民币;4.2.3 2013年、2014年和2015年年均为盈利、经营性现金净流量年均为正值,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4.2.4具有较强的投融资能力,银行授信额度或自有资金不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4.3业绩要求2011年1月1日以来投资并运营过“热水解+资源化”工艺的污泥处理处置项目,且目前运营正常。4.4信誉要求4.4.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4.4.2出具政府采购诚信承诺书;4.4.3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4.4.4依法纳税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4.5其他要求4.5.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4.5.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包或者未划分包的同一采购项目的资格预审;4.5.3本级政府所属融资平台公司及其他控股国有企业不得参加本次资格预审,但对于已经与政府脱钩,建立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和现代企业制度,实现市场化运营的融资平台公司,在其承担的地方政府债务已纳入政府财政预算、得到妥善处置并明确公告今后不再承担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职能的前提下,可以参加本次资格预审。4.5.4未被限制参与本级政府采购活动和未被行业主管部门限制参与污泥处理处置市场;4.5.5本次资格预审允许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2)社会资本在中标(成交)后,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联合体的组成结构、职责及出资比例均不得变动;(3)联合体参与投标的,4.1.2,4.3的要求是对联合体牵头人的要求。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无
四、审查标准、方法:
合格制
五、资格审查日期:2016-06-24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06月24日 09:30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资格审查地点: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19号)第6开标室
六、招标项目基本概况、用途、采购需求、数量、简要技术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省市规范性文件规定,就小涧西污泥全资源化利用PPP项目(项目编号:20160505-190)进行资格预审,现将资格预审有关事宜公告如下,特邀请符合条件的社会资本(以下简称申请人)参与资格预审:
1.采购条件
小涧西污泥全资源化利用PPP项目已通过青岛市财政局开展的物有所值评价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青岛市人民政府(项目授权主体)授权青岛市城市管理局(采购人)为小涧西污泥全资源化利用PPP项目的实施机构,并授权青岛市财政局以《关于批复青岛市小涧西污泥全资源化利用PPP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青财债〔2016〕26号)(批文名称及编号)审核通过了项目实施方案,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采购方式为竞争性磋商。
2.项目概况
小涧西污泥全资源化利用工程拟建于青岛市,本项目已通过《青岛小涧西污泥处理与资源化利用工程预可行性研究报告》评审及工艺比选,确定了“热水解+资源化”工艺处理污水处理厂污泥技术路线,并据此编制了项目实施方案上报市政府。根据经政府批复的实施方案,本工程采用“热水解+资源化”工艺处理处置污水处理厂污泥,项目设计规模200t/d(80%含水率),项目总投资约1.2亿元人民币,项目合作期限:26年(其中包含建设期12个月)。
3.采购需求
通过政府采购确定中选社会资本,采取BOT运作方式,由中选社会资本与政府国有资本按照法人治理结构成立项目公司,在合同期内负责本项目的设计、融资、建造、运营、维护和用户服务职责。项目资本金约为3600万元(投资估算金额的30%,项目总投资约1.2亿元),其中:青岛林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代表政府股权出资20%(约720万元),其余资金由中选社会资本出资。项目公司在合同期内享有项目经营收益权,合同期满后将项目资产及相关权利等无偿移交给政府。
4.申请人资格要求
4.1资质要求
4.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且合法存续的企业,包括民营企业、国有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
4.1.2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涉及环保领域技术开发、技术研究、污染治理设施运营或固体废弃物治理等。
4.2财务要求
4.2.1注册资本不低于4000万元人民币;
4.2.2截止2015年12月31日,总资产不低于9000万元人民币,净资产不低于4000万元人民币;
4.2.3 2013年、2014年和2015年年均为盈利、经营性现金净流量年均为正值,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
4.2.4具有较强的投融资能力,银行授信额度或自有资金不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
4.3业绩要求
2011年1月1日以来投资并运营过“热水解+资源化”工艺的污泥处理处置项目,且目前运营正常。
4.4信誉要求
4.4.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4.2出具政府采购诚信承诺书;
4.4.3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
4.4.4依法纳税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5其他要求
4.5.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4.5.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包或者未划分包的同一采购项目的资格预审;
4.5.3本级政府所属融资平台公司及其他控股国有企业不得参加本次资格预审,但对于已经与政府脱钩,建立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和现代企业制度,实现市场化运营的融资平台公司,在其承担的地方政府债务已纳入政府财政预算、得到妥善处置并明确公告今后不再承担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职能的前提下,可以参加本次资格预审。
4.5.4未被限制参与本级政府采购活动和未被行业主管部门限制参与污泥处理处置市场;
4.5.5本次资格预审允许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
(2)社会资本在中标(成交)后,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联合体的组成结构、职责及出资比例均不得变动;
(3)联合体参与投标的,4.1.2,4.3的要求是对联合体牵头人的要求。
5.资格预审方法(合格制)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经初步审查和详细审查,合格申请人应全部参与竞争。
6.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时间:自2016年6月1日起至2016年6月8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6.2地点: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19号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5号窗口。
6.3方式: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联合体意向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件(以联合体参加资格预审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上述资料)报名并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6.4售价: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如需邮购,邮费自负,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或者延误不负责任)。
6.5未按规定获取的资格预审文件不受法律保护,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申请人自负。
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提交
7.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和格式的要求详见第二章“申请人须知”。
7.2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间:2016年6月24日8时30分起至9时30分止。
7.3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地点: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19号)第6开标室。
7.4逾期提交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不予接受。
8./
9.其他说明
9.1申请人通过资格预审,并确认参加竞争的,应以银行电汇、网银方式交纳伍拾伍万元人民币的参加采购活动的保证金;合同签订前,中选(成交)社会资本须向采购人交纳贰佰捌拾万元人民币的履约保证金,交纳形式包括:支票、汇票、本票或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
9.2本项目优先采购本国货物和服务,必须进行的技术引进和转让需符合国家政策和有利于国内行业的发展。项目中涉及到的设备、材料属于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要求符合相关规定。
10.联系方式
10.1采 购 人:青岛市城市管理局
地 址: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沂水路7号
联 系 人:冉女士
电 话:0532-85714420
10.2代理机构:中国通用咨询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
电子信箱:xiajun@gtc.genertec.com.cn
联 系 人:夏先生
电 话:010-63348931
传 真:010-63373540
开户银行:建行青岛福州南路支行
银行账户:中国通用咨询投资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37150198371000000090
10.3投诉举报
电 话:0532-85916654
传 真:0532-85916654
邮 箱:85916654@qingdao.gov.cn
通信地址:青岛市香港中路19号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6年5月31日
七、其它补充事宜:
PPP项目信息如下:
项目授权主体名称:青岛市城市管理局
是否允许联合体:是
是否限定社会资本数量: 否
是否采购本国货物和服务:是
技术引进和转让要求:
无
对社会资本参与采购活动和履约保证的担保要求:
申请人通过资格预审,并确认参加竞争的,应以银行电汇、网银方式交纳伍拾伍万元人民币的参加采购活动的保证金;合同签订前,中选(成交)社会资本须向采购人交纳贰佰捌拾万元人民币的履约保证金,交纳形式包括:支票、汇票、本票或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