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YX(QH)—GC--20160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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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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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玉树州赛义那产业聚集区供水项目已由玉树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玉发改【2016】188号(文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玉树州经济和商务委员会,现委托四川亚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本项目招标事宜。资金来源多方筹措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 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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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项目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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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地点:赛夏达沟 | ||||||||||||||||
(2)招标内容: | ||||||||||||||||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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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发包内容 |
计划工期 | |||||||||||||
630001201606031563-01 |
标段一 |
基础处理 |
开始日期:2016年06月29日 结束日期:2016年09月29日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_/_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_/_。 | ||||||||||||||||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1个标段进行投标。 | ||||||||||||||||
3.4 其他要求:1、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新证(副本); 2、如单位法定代表人不亲自参加报名的,委托人须持授权委托书且是本单位人员(提供证明资料)才能参加报名; 3、投标人须提供近三个月纳税证明及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4、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项目经理必须持有水利水电专业建造师资格证、注册证、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且未担任其它工程项目经理和本单位技术负责人及五大员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或本单位注册的证明材料; 5、投标人须具有近三年两个及以上类似项目业绩(中标通知书或合同)省外投标人须提供进青备案表; 6、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 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06月03日至2016年06月07日,每日上午8:30到12:00(北京时间,下同)下午14:00到17:00,在西宁市海湖新区文景街新华联广场二期9-61号,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 ||||||||||||||||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0.0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 ||||||||||||||||
4.3备注: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06月23日 09时00分,地点为西宁市海湖新区文景街新华联广场二期9-61号。 | ||||||||||||||||
5.2 逾期送达或未送达至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
6、联系方式 | ||||||||||||||||
招 标 人: |
玉树州经济和商务委员会 |
代理机构: |
四川亚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联系地址: |
联系地址: |
西宁市海湖新区文景街新华联广场二期9-61号 | ||||||||||||||
联 系 人: |
联 系 人: |
杨女士 | ||||||||||||||
联系电话: |
联系电话: |
0971-8213003 | ||||||||||||||
2016年06月0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