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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路政局嘉松中路沪宁立交段排水设施整治工程设计招标

发布时间:2016-6-6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规定, 上海明方复兴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受委托,对 上海市路政局嘉松中路沪宁立交段排水设施整治工程设计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进行国内 公开招投标 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 、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 、其他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需要网上投标,投标人必须获得上海市电子签名认证证书(CA认证证书)。 3.2具备公路行业公路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3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等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小企业应当按照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附件)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投标。

  二、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 上海市路政局嘉松中路沪宁立交段排水设施整治工程设计采购项目

  2 、招标编号:SHXM-00-20160602-1749 (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

  3 、预算编号: 00-16-35838

  4 、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本项目工程估算总投资约为3700万元,工程范围为嘉松中路K15+190.4~K16+116.7。北起新开河,南至纪鹤公路。涉及路段范围总长926.3m。主要工程内容为对嘉松中路沪宁立交段排水系统进行维修整治,对下立交两驼峰段范围内雨水进行收集与排放。根据规划方案,拟废除南侧无名河的出水口,将雨水经由明沟和管道收集,并由泵站提升后统一排入北侧新开河。 工作内容为完成本工程范围内设计的所有工作、提交相应的成果及有关技术资料,并提供相应的后续服务。

  5 、交付地址: 嘉松中路

  6 、交付日期: 初步设计15天,施工图设计20天,施工图预算5天。

  7 、采购预算金额: 1250000 (国库资金:1250000;自筹资金:0)

  8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合格的供应商可于 2016-06-07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016-06-15 截止 ,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 http://www.zfcg.sh.gov.cn )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1)营业执照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的扫描件(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 (2)资质证书原件的扫描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原件的扫描件。

  合格供应商可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 、投标截止时间: 2016-07-01 10:00 ,迟到 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

  2 、开标时间: 2016-07-01 10:00。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 、投标地点: 蒙自路763号1102室

  2 、开标地点: 蒙自路763号1102室 。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3 、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1)届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进场签到,同时准备一份与投标文件一致的法定代表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以及相应身份证明文件原件,以供采购人确认唱标资格。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须持网上投标回执、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和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进行网上开标。如果由于投标人原因造成无法完成网上开标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3)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纸质投标文件(一正四副),须与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内容一致,当纸质文件与电子投标文件内容不一致时,以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六、/。

  七、其他事项

  1、网上报名成功的供应商应在2016年6月7日至2016年6月15日每个工作日09:30~11:30、13:00~16:00,携带网上上传材料的原件至上海市蒙自路763号1102室(上海明方复兴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进行初审,初审通过的供应商方可获得领取招标文件资格。(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售后不退) 2、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招投标系统正式运行的通知》(沪财采[2014]27号)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相关活动在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简称:电子采购平台)(网址:www.zfcg.sh.gov.cn)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电子采购平台是由市财政局建设和维护。投标人应根据《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投标人在电子采购平台的有关操作方法可以参照电子采购平台中的“培训平台”和“联系我们”等专栏的有关内容和操作要求办理。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上海市路政局   采购代理机构:上海明方复兴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徐家汇路579号   地址:蒙自路763号1102室

  邮编:200023   邮编:200032

  联系人:周丹   联系人:曹梅芳

  电话:(021)53012173   电话:021-51080990、13651941518

  传真:(021)53015219   传真:(021)51080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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