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芮城县人民医院委托,对芮城县人民医院污水处理系统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并对此有兴趣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2.1 项目名称:芮城县人民医院污水处理工程土建施工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2 项目编号: 1408301602030610-01
2.3 招标范围:污水处理站的土建施工。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2.4 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 60 日内全部完成。
2.5 项目预算:约 135.17 万元
3. 投标人应具备的基本资格条件:
3.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行贿犯罪行为;
3.6 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 ( 开标时提交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查询记录 ) ;
3.7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 投标人特定资格要求:
4.1 具备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项目的项目经理。
4.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投标报名及领取招标采购文件
5.1 投标报名时间: 2016 年 6 月 7 日至 2016 年 6 月 14 日(节假日除外)
(上午 8:00-12:00 ,下午 15:00-18:00 )
报名地点一: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运城市房地产开发公司综合写字楼西二楼)
联 系 人:马先生 联系电话: 0359-2099970
报名地点二: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芮城分部(芮城县社会服务管理中心五楼)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 0359-3016333
5.2 报名须携带的资料:
( 1 )若为法定代表人需持有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若为授权委托代理人需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2 )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 )企业资质证书;( 4 )安全生产许可证( 5 )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6 )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及安全考核证;( 7 )投标人最近一次缴纳社会保险资金凭证及明细表(养老、医疗);( 8 )投标人近三个月工资明细表;( 9 )投标人最近一次纳税凭证;以上资料需提供证件原件,原件核对后退回,复印件两份(加盖单位公章)留存。
5.3 领取招标采购文件时间、地点: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报名同时领取
招标文件领取地点: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芮城分部(芮城县社会服务管理中心五楼)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叁佰元整,一经售出概不退换。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6.1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另行通知
6.2 开标地点: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芮城县分部
7. 投标保证金的缴纳
开户单位: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 户 行:运城农村商业银行振兴支行
账 号: 652161010300000024170
行 号: 402181000220 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 贰万柒仟 元整,缴纳投标保证金时请在备注栏中注明项目编码( 1408301602030610-01 )。
8. 联系方式
采购人:芮城县人民医院
联系人:苏先生
联系电话: 13834962013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蒋先生
联系电话: 15525700933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6年06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