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招标人为河北西柏坡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为平山县污水处理厂及厂区污泥处置,招标文件编号:HBCT-16221033。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河北西柏坡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及其所辖平山污水处理厂位于河北省平山县城附近。本次污泥处置项目内容为将平山污水处理厂产生的栅渣、污泥以及脱硫废水污泥、厂区污水处理厂污泥等进行处置,并确保对污泥的处置符合国家相关政策规定,不产生后续环保影响。
处理量:6000吨/年。
合同有效期:1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合格投标人应具备的条件,投标人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
3.1 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
3.2 投标人须具有处置固体废物或者脱硫废水污泥或者污水处理厂污泥的资格和能力。
3.3 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2011年1月1日至今)具有处置污水厂污泥业绩(业绩证明文件应提供合同、相关报告、业主联系方式等,能够清楚显示项目的名称、规模、时间等)。
3.4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5 在过去承接工程项目建设中,无投标人负主要责任的技术、质量、商务等纠纷。
3.6 投标人在近五年(2011年至今)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3.7 投标人在近五年(2011年至今)内不得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
3.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6月8日至2016年6月15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2:30时至5:00时(北京时间,下同),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并提交资格证明文件。
4.2 资格证明文件内容
4.2.1 针对本项目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以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4.2.2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等满足资格条件要求的所有相关证明;
4.2.3 业绩证明资料(同类项目业绩合同等,能够清楚显示合同的名称、规模、时间等)。
以上资料作为资格证明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资格文件必须真实有效,保证合同执行期间有关证件、文件处于有效期。一旦发现虚假文件或内容,无论多么微小,将取消其竞争资格。
4.3 资格证明文件提交方式
4.3.1 请以传真方式提供授权委托书及投标人的详细信息(包括公司全称、联系人、联系方式、电子信箱等相关信息,并注明“西柏坡电厂平山县污水处理厂及厂区污泥处置”主题)。
4.3.2 上述授权委托书及投标人的详细信息原件、其他资质证明文件、资料等可提交或邮寄至招标代理机构;或将上述文件的电子版(扫描件)以电子邮件方式提交;该文件须于购买招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递交至招标代理机构,并请注明 “西柏坡电厂平山县污水处理厂及厂区污泥处置”字样(或邮件主题)。
4.4 向提交合格资格证明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售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暂定为2016年6月28日9时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石家庄市,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北西柏坡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 地址:石家庄市工农西路486号
邮编:050400 邮编:050081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人:刘严如、付勇
电话:0311-82906296 电话:0311-83086971
传真: 传真:0311-83086974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xm2c@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