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兴海县城供水管网改造工程(一期)已由海南藏族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南住建[2016]35号(文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兴海县水利工程建设局,现委托中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代理本项目招标事宜。资金来源政府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兴海县
(2)招标内容:改造管网总长度28595米,管材选用规格为DN110-DN300的聚乙烯PE100管,配套建设阀门井353座、室外消火栓井246座。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标段名称发包内容计划日期
ZCZB-QH2016028兴海县城供水管网改造工程(一期)给水工程;排水工程开始日期:2016年07月05日
结束日期:2016年12月05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同一投标人只能就上述标段中1个标段进行投标。
3.4 其他要求:省外企业还须提供有效的“进青备案手续”,凡符合以上条件的单位均可报名参加,有意向的投标人请持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的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企业类似业绩2份、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单位介绍信、报名人身份证并提供可以证明本人为本单位职工的相关资料(个人职工社保证明或劳动合同)的复印件1套装订成册(所有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营业执照、企业资质及“进青备案”除外其他所有资料须提供原件核实),到中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西宁市西川南路23号夏都景苑2号楼1单元18楼1185室)报名。招标人拒绝延迟的报名人。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06月07日至2016年06月11日,每日上午8:30到12:00(北京时间,下同),下午14:30到18:00,在西宁市西川南路23号夏都景苑2号楼1单元18楼1185室,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500.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4.3 备注:法定节假日、公休日不休。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06月29日15时00分,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兴海县水利工程建设局
联系地址:兴海县
联 系 人:魏先生
联系电话:0974-8583445
代理机构:中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西宁市西川南路23号夏都景苑2号楼1单元1185室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971-62867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