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QJ JS - G 2016 162
一、招标条件
全椒县 2016 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己由相关部门批准,项目业主为全椒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处,资金来源为 上级 专项 及地方配套 资金 。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 标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 、项目实施地点:全椒县境内
2 、项目规模与概况:全椒县 2016 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 施工 标, 预算额为 600万 元 。
3 、招标范围:见下表
项目 |
招标范围 |
备注 |
全椒县 2016 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 |
本项目 施工 |
4 、标段划分: 1 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 ) 企业要求:( 1 )独立法人资格;( 2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 3 )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企业信誉;( 4 ) 信用等级(依据安徽省水利厅有关规定,下同)达到 BBB 级及以上等级。
2 ) 项目经理要求:项目经理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持有省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担任项目经理的项目曾导致承包人有不良记录 ( 不良记录以“安徽水利信息网或安徽水利建设市场信息管理平台”上公示的且在公示有效期内的为准 ) ,且在公示期内的不得担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
3 )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必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行为证明”;
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 安徽省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要求按照“滁招管综﹝ 2014 ﹞ 9 号”文件执行。网址: http://www.czzbcg.com/czztb/infodetail/?infoid=b0cfaff4-c6d1-4f78-9230-59b09cec2229&categoryNum=013 。
4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法释 [2013]17 号)》第六条规定,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在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不得参加投标; 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无行贿行为承 诺书”。
5 、 投标企业被县级(含)以上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或招投综合监督管理部门暂停投标资格且开标日在处罚期限内的,一律限制进滁交易资格,不得参加我县公共资源交易项目招投标活动,若中标取消中标资格。
6 、投标人禁止使用相同 MAC 地址进行投标报名,一经发现,做废标处理。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投标单位于 2016 年 6 月 8 日 17 时后 , 自行登录全椒县公共资源交易网 ( www.qjzbcg.gov.cn ) 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相关资料。
五、质疑答疑
1 、 任何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均应于 2016 年 6 月 14 日 9 时前将疑问内容一致的电子版发至下述邮箱: qjzbcgjyzhx@163.com 。逾期不予受理。
2 、招标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进行的澄清、更正或更改,将于 2016 年 6 月 14 日 17 时后在全椒县公共资源交易网( www.qjzbcg.gov.cn ) “ 通知公告 ” 及 “ 更正补充 ” 上发布,该公告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具有同样约束力效力。投标人应主动上网查询。招标人(或其委托的代 理机构)不承担投标人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引发的相关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