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特种作战大队安定营区污水处理设施改造工程已由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北京市总队后勤部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后营[2016] 55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北京市总队特种作战大队后勤处 ,建设资金来自 国家拨款(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武警北京市总队特种作战大队安定营区西侧
2.2本招标项目的建设规模 1780米 合同估算价 100 (万元)
2.3本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 30 日历天
2.4本招标项目的标段划分(如果有) /
2.5招标范围 安定营区西侧污水管道及南侧污水处理站施工,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2.6其他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旧)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新)资质, 具有已完工的合同额100万元 (含)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 (类似项目描述)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市政公用 专业 贰 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资格审查。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4. 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6 年 6 月 8 日至 2016年 6 月 13 日,每日上午 9时至11 时,下午 14 时至 16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大兴区亦庄宏达北路12号创新大厦A座405(详细地址)报名。
凡有意报名者,请在规定时间内,持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原件(仅供现场核验)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拟派项目经理持法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建造师证书、建安B本原件(仅供现场核验)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外地企业请携带外地进京管理手册证书原件(仅供现场核验)复印件(加盖公章),在公告中约定的地点报名。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 2016 年 6 月 13 日至2016 年 6 月 17 日,每日上午 9时至 11 时,下午 14 时至 16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大兴区亦庄宏达北路12号创新大厦A座405 (详细地址)持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5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6年 7月5日9 时 30 分,地点为北京市大兴区安定镇站上村武警特种作战大队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北京市总队特种作战大队后勤处
地 址: 北京市大兴区安定镇站上村
联 系 人: 林维彦
电 话: 18519056392
招标代理机构: 华诚博远(北京)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地址:大兴区亦庄宏达北路12号创新大厦A座405
联 系 人: 胡芳芳
电 话: 13041225824
传 真: 010-87162713
电子邮件: 474579312@qq.com
2016 年6 月 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