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16-06-08
项目单位:北京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科技园拍卖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内容:北京科技园拍卖招标有限公司受北京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中心委托,拟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择优选择原北京焦化厂政府储备土地剩余用地地块污染水治理的实施单位。
一、项目名称:原北京焦化厂政府储备土地剩余用地污染水治理项目
二、招标人:北京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中心
三、项目地点:位于朝阳区垡头区域,原北京市焦化厂内
四、修复规模:对原北京焦化厂政府储备土地剩余用地局部区域内污染地下水修复,约5.6万立方米,目标污染物为苯
五、修复要求:达到北京市环境保护局审批的修复技术方案所确定的修复值,并通过北京市环保局的验收。处理后污染水中目标污染物的排放浓度需达到北京市《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11/307-2013)中“排入公共污水处理系统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
六、工期要求:依据污染水抽取进度确定,达到北京市环境保护局审批的修复技术方案所确定的修复值,处理后污染水中目标污染物的排放浓度需达到北京市《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11/307-2013)中“排入公共污水处理系统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并通过北京市环保局的验收为止。
七、投资额及资金来源:投资额约850万元,企业自筹。
八、招标内容:从焦化厂现场设置的污染暂存水池取水、污染水的治理、检测及治理后排放。不包括止水帷幕、从污染土壤中抽水、暂存水池建设。
九、投标人资格: 1、投标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具备污染水治理能力;
2、投标人近3年(2013.6.01日-至今)具有至少一项污染水处理业绩;
3、投标人要有与所承担任务相适应的技术人员、技术、设备; 4、投标人履约情况(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违约、重大质量问题、受到环保行政管理机构处罚等不良行为记录);
5、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采用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投标人应当遵从以下要求和规定:(1)联合体成员应具有与所承担任务相适应的资质、人员、技术、设备;(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3)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4)联合体组成后不得再发生变化;(5)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
投标申请人需提交资料:
十、投标人报名及携带的资料: 2016年6月8日至2016年6月14日;每日9:30~11:30,14:00~16:00(节假日除外)。投标人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盖公章);
2、组织机构代码原件及复印件(盖公章);
3、企业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盖公章)(如有);
4、近3年至少一项污染水处理业绩证明资料复印件(盖公章);
6、技术、设备等证明资料复印件(盖公章);
7、明确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的联合体协议原件(如为联合体形式);
8、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9、被授权人三个月以上社保证明(盖公章)。投标人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
十一、报名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域清街2号院9号楼南楼二层联系人:吕景竹、奚强 电 话:82575731/5125/5137-823;手机:15110206905 传 真:82575350;
投标报名时间:2016年6月8日 9:00 至 2016年6月14日 16:00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16年6月8日 9:00 至 2016年6月14日 16:00
招标文件售价:¥200.00 元整
招标文件购买地点:域清街2号院9号楼南楼二层
开标时间:2016年6月30日 9:30
开标地点:海淀区万泉庄万柳光大西园6号楼0188
备注:本项目先进行投标报名,具体文件发售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投标截止/开标时间、地点以最终发售的招标文件为准。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16年6月30日 9:00 至 2016年6月30日 9:30
招标人联系地址: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7号楼
邮编:100039
联系人:刘亚琳
联系电话:57981969
招标人代理机构联系地址:海淀区万泉庄万柳光大西园6号楼0188
邮编:100089
联系人:吕景竹
联系电话:82575731
传真:82575350
电子邮件:lvjingzhu@126.com
批复文号京环函[2015]56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