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部就股份焦化厂回收一车间水处理系统在招标中心进行招标采购,现公开邀请合格投标人进行网上电子投标。
一、招标内容
1、项目标号:GYBZB201606030083
2、项目标名:2016年度股份焦化厂水系统承包招标项目
3、物资名称及数量:股份焦化厂回收一车间水处理系统,请点击左下角物资明细表查看。
4、交货地点和时间:采购方指定地点和时间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单位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其注册资金在100万元(含)以上,预审时参与报名的单位要求:(1)平台注册时上传资料必须为最新资料(2)必须在大型同类焦化行业有承包业绩(业绩以曾签订的合同为准);企业必须是水处理药剂生产单位或在莱钢有水处理承包业绩的代理企业,并有多年从事水处理承包及水处理药剂销售经验,近几年内具有较好的冶金焦化行业销售业绩,并配有较强的专业技术队伍,能提供快速的售后服务响应;(3)已准入经贸类供应商不允许新增跨物资类别项目。
2、投标人具有较强的本地化服务能力,配备专门的水处理化验设备和技术分析人员,并具备熟练的水处理运行应急处理能力,能够按照承包规定现场留守值班人员,并定期为现场提供真实有效的水质化验分析报告。
3、投标人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具备出17%的商业增值税发票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投标人承包后所用水处理药剂应有经权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所检测合格的产品质检报告书。
5、有近几年成功地完成水处理项目总承包业绩,并以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或验收证明原件为准;同时提供最终用户出具的业绩证明或书面评价的复印件;
6、结算方式、时间及地点:银行承兑汇票支付,货到验收合格,开具全额增值税发票后,入账后三个月进入支付周期。
7、没有2013年以后莱钢焦化厂水处理承包业绩的新投标单位,在投标前必须携带本公司的财务报表、营业执照、法人资格证书、资质证书、生产许可证等证件的复印件(必须盖有公司红章)以及在各同类钢铁企业水系统处理的业绩(以盖章合同为准),法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须持由法人授权委托书等资料,上交化工橡胶科李工(0634-6822182),并附带原件,核对后原件返回。
8、资格预审通过的单位,在接到业务科通知后,尽快完成标书缴费和下载标书等事宜,因近期检修暂定6月28日上午9:00在股份焦化厂南大门集合,到现场统一取水样、介绍招标等事宜,公告涉及的时间若有变动,以最新通知为准。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10、本次水处理承包招标以年为单位,前三个月为试用期,试用合格后试用费用统一结算。试用合格后的中标单位依照《技术协议》及实际运行情况,采用按月结算;承包期限暂定为6个月 (因焦化厂回收一车间水处理系统在三个月至半年内工艺将出现重大变化,待系统稳定后届时将重新进行招标),并根据承包期间的综合服务情况,对供货单位进行评比存档,并作为下届招标预选单位中具有优先考虑的单位。
三、投标人须登录莱钢集团电子交易平台(http://eps.laigang.com/)进行投标和开标活动,务必在开标前完成注册并获得投标资格,中标情况将在本网公示。
项目报名截止时间:2016年6月16日14:00
四、网上投标方法:具体步骤请参照本网站首页“服务指南”。
五、招标文件发售
1、招标文件售价:100元(人民币),标书售后不退
2、购买招标文件时间:自资格预审结束之日起--2016年7月5日工作时间
3、购买招标文件方式:
(1)网银支付
供应商登陆平台后,若有可支付的项目,招标项目待办工作列表里面将有订单提示,可以直接点击支付进入网上银行系统,完成标书费支付,系统自动开通投标权限。此项操作需在项目指定的售标时间内进行。
(2)银行汇款
工商银行
开户名称: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莱芜分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莱芜钢城支行
账 号:1617011029248031672
投标人汇款后,将银行汇款凭证复印,并在复印件上注明投标项目的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投标单位联系人和联系电话等信息,传真至招标中心0634-6923170。招标中心据此开通标书下载权限。投标人过后到莱钢财务部经费管理科索要收款收据。(地址:莱钢集团办公楼1102室 电话:0634-6820923)
4、网上发售:投标人成功购标后,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模板。
六、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6年7月5日13:55分,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莱钢集团电子交易平台成功递交所有电子投标文件。
七、开标地点:山钢股份莱芜分公司招标中心第四招标室,电话:0634-6923164
八、投标过程中如有疑问可与招标中心刘圣联系,电话:0634-69231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