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美姑县2016年度抗旱应急水源工程施工及监理(项目名称)已由凉山州水务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凉水发[2016]28号文(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美姑县水务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补助及地方配套(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美姑县水务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凉山州发展和改革委员(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凉发改招标函[2014]233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PF20140904001)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美姑县
2.2建设规模:新建抗旱备用井6口,新建引水工程1处,安装PE管1895m、涂塑钢管5758m,建蓄水池7口,以及新建工程附属配套设施。
2.3招标范围:施工设计图纸的全部工程内容的施工及美姑县2016年度抗旱应急水源工程施工监理服务。
2.4标段划分:施工1个标段、监理1个标段。
2.5计划工期:施工:90日历天;监理:监理合同签订之日开始,至本合同监理项目全部竣工验收合格、所监理的施工合同缺陷责任期满为止。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四川省现行质量规范,达到合格标准
2.7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3.1.1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或水电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注册资金1000万元以上的PE管材、管件制造商。
3.1.2本次施工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由具备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或水电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作为牵头人。
(2)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进行认定。
(3)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的投标。
(4)下载招标文件、缴纳保证金递交投标文件等事宜由牵头人负责,牵头人负责联合体在本次招投标中的投标活动和合同的全面实施,牵头人的行为直接约束联合体。
(5)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家(限定两家以内含两家)
3.2.1本次监理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近3年(2013年1月1日以来)已完成不少于1个的类似项目监理工作(类似项目是指水利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2本次监理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3.3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投标,但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1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06月13日0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至2016年06月17日23时59分59秒(不少于五日)在《四川建设网》通过《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电子招投标系统》凭单位CFCA数字证书报名并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等)(联系电话:028-85569858)。
4.24.2本次招标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4.3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07月08日09时00分,地点为凉山州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西昌市航天大道三段7号)。
5.2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标人:美姑县水务局
地址:美姑县城北路大31号
邮编:615000
联系人:马先生
电话:0834-8242226
传真:0834-8242122
电子邮件:276098318@qq.com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成都市锦江区静康路中段沙河中心3栋1404号
邮编:610000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028-65013209
传真:028-65013209
电子邮件:644363036@qq.com
2016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