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JLWL-[2016]-128、129、130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临江市城市污水配套管网工程,已由吉发改审批[2014]150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临江市万泽城市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1、临江市城市污水配套管网工程(一标段)
2、临江市城市污水配套管网工程(二标段)
3、临江市城市污水配套管网工程(三标段)
2.2招标规模:
一标段包括森工大街-南围子大街(0+000-1+100)污水工程、市区污水一线工程至市区污水十一线工程。(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二标段包括森工大街-南围子大街(0+100-5+520)污水工程、鸭绿江大街污水工程、国庆路污水工程、中华路污水工程。(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三标段包括沿山线污水工程、趟河路污水工程、迎宾路污水工程。(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3工程地点:临江市城区;
2.4资金来源:自筹;
2.5计划工期:2016年7月11日至 2017年12月30日;
2.6工程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的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施工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近三年至少具有一项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施工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对应专业),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3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投标单位的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中标后需到本项目招投标监督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3.4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应按吉建管〔2015〕50号文件、〔2016〕1号文件规定办理备案。
3.7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查询书。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06月14日至2016年06月20日(法定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下午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施工企业需持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建造师证和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合格证,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书,以上证件资料原件及其复印件加盖公章到在长春市净月开发区临河街8377号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标段每套售价1500元,售后不退。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3 日内寄送。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6年7月5日9时30分,临江市建筑工程交易中心。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保证金一标段: 捌万 元整人民币,二、三标段各: 壹拾万 元整人民币。
5.4 有效投标人不足法定人数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 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拦标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临江市万泽城市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临江市
联 系 人:张春杰
电 话:13596737775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万力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净月开发区临河街8377号
联 系 人:王女士
电 话:0431-88597299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临江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2016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