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民和县东垣四路北段道路与排水工程已由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青发改投资【2010】1092号(文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住房和规划建设局,现委托青海兴垣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代理本项目招标事宜。资金来源其他。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 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民和县川垣新区
(2)招标内容:道路总长1078.724米,道路红线宽度为34米,横断面形式为:5米人行道+3米绿化带+18米车行道+3米绿化带+5米人行道。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标段名称发包内容计划工期
63022220160616044-01标段一排水工程;道路工程开始日期:2016年07月16日
结束日期:2016年10月16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_/_。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1个标段进行投标。
3.4 其他要求:省外企业还需提供本年度办理的“进青备案手续”。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06月16日至2016年06月20日,每日上午9:00到11:00(北京时间,下同)下午15:00到17:00,在青海兴垣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0.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4.3备注: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6月16日至2016年6月20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5: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由本人持单位介绍信和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青海省业绩考核手册、省外企业需提供进青备案手续等原件、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在青海兴垣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审核报名(核对后原件退回,复印件存留在招标公司。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07月11日 09时00分,地点为详见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或未送达至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住房和规划建设局代理机构:青海兴垣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民和县川垣新区联系地址:民和县住建局二楼
联 系 人:张女士联 系 人:任先生
联系电话:13897029869联系电话:0972-8520815
2016年0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