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普宁市区污水处理厂一、二期升级改造工程勘察、设计服务 |
批复文号 | 普发改【2016】28号、普发改行审【2016】3号 |
批复单位 | 普宁市发展和改革局 |
招标人 | 普宁市城市管理局 |
项目所在地区 | 揭阳市 |
项目资金来源 | 国有投资 |
招标类型 | 勘察/设计 |
公告内容 |
普宁市区污水 处理厂一、二期升级改造工程 勘察、设计服务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工程项目已获普宁市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普发改【2016】28号),工程的勘察、设计已获普宁市发展和改革局核准进行公开招标(普发改行审【2016】3号),项目业主单位为普宁市城市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工程勘察、设计单位。 二、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本工程项目位于普宁市占陇镇,为普宁市区污水处理厂一、二期升级工程的勘察、设计服务。污水水处理规模为10万m 3/d,升级改造污水处理厂出水深度处理工艺。勘察服务费 按 以报 钻 孔进尺综合完全单价形式进行招标,招标 综合单价完全 单价最高限价190元/m;设计服务费 按国家发改委、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 计 设计收费基准价,由投标单位 自报下浮率 , 且 下浮率 > 40% ;资金来源为上级及地方财政拨款。 招标范围:工程勘察(须符合国家现行相关建设工程勘察规范要求及满足设计要求);工程方案设计(包括对可研报告污水深度处理工艺措施方案,提出创新或合理化建议。)、初步设计、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配合图审意见修改直至通过施工设计图审查,工程施工期间的设计服务指导工作,配合工程结算阶段的工作。 计划工期:计划总工期为90个日历天,各节点工期要求如下: 1、 勘察工期: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后,且中标人收到招标人的进场通知之日起25个日历天; 2、 设计工期: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后,10个日历天内完成方案设计,方案确定后15个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经审查批准后且设计人获得工程勘察成果文件后30个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收到施工图设计审查意见后,应于10个日历天内完成修改并予回复。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已在中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且经营范围必须满足本次招标范围; 2、投标人必须同时具有下列相应工程设计及工程勘察资质: (1)具有建设部颁发的市政公用行业设计甲级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的组成必须满足以下要求,否则联合体不具备投标资格: (1)可按以上勘察、设计资质要求组成不超过2家的联合体参加投标(以设计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同时需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原件,联合体协议书格式具体见本项目于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的公告附件);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申请,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以上(含两个)的联合体进行本项目的投标。 4、 拟派 设计 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给水排水设计高级工程师职称及注册公用设备(给水排水)工程师 ; 拟派勘察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岩土工程师执业资格 。 5、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为牵头人)应于2016年 6 月 23 日下午16:00前将投标保证金(从企业基本账户转出)人民币 贰万元正 汇入以下银行账户并向招标人获取收据(报名资料不齐全未通过报名的,投标保证金于3个工作日内退还原账户):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普宁支行 开户名:普宁市城市管理局 账 号:2019002219201015133 6、报名人应为报名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所需资料 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16年 6 月 24 日北京时间上午9:00至11:30, 下午2:30至5: 3 0 到普宁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普宁市流沙大道西189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九楼)报名。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资料: 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报名人为联合体的,其成员均应提供本项资料; 2.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其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如需委托)、项目负责人相关证书及其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报名人为联合体的,本项资料由牵头人提供; 3. 投标人须提供公司、企业所在地或者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若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不予报名;报名人为联合体的,其成员均应提供本项资料; 4. 联合体协议书(若报名人为联合体的); 上述各项资料用A4纸按顺序装订成册一正两副,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为 2016 年 6 月 24 日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上班时间。招标文件每套600元,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具体见《招标文件》中招标工作日程安排表),地点为普宁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普宁市城市管理局 代理机构:广东中水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伟文 法定代表人:刘斌 联系人:陈克添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663-2267533 联系电话:0663-28488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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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人 | gdzs |
发布日期 | 2016-06-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