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设单位:平阳县闹村乡人民政府
2、工程名称:闹村乡季山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
3、工程地点:平阳县闹村乡季山村
4、立项文号:平发改北港批【2016】61号
5、工程概况:工程总造价约44万元。(其中管材、塑料检查井、玻璃钢化粪池等为暂定价,具体以县统一采购价为准,不再进入下浮。)
6、招标内容、范围:生活污水收集管网系统及人工湿地、厌氧池处理工程。
7、工程质量及工期要求:工程质量为合格,工期为60日历天。
8、资质要求: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浙江省环境污染治理工程总承包资质。项目负责人:建造师贰级及以上(市政、建筑专业)或环保专业工程师及以上。
9、招标方式:公开招标(下浮率法)
10、提交资料:①介绍信、投标报名表(一式三份),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复印件及原件核对,复印件盖章留档。
②投标人拟派注册建造师、项目技术负责人、质检员、施工员、安全员,须提供身份证、证书复印件及原件核对,复印件盖章留档。
11、报名时间:
2016年6月 17 日,上午:09:00-11:00 下午:14:30-16:30
2016年6月 20 日,上午:09:00-11:00 下午:14:30-16:30
报名地点:平阳县昆阳镇人民388号-1(温州中源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12、代理单位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13868531004电话;0577-63766266
13、建设单位联系人:黄主任 电话:18857786171
村主任 电话:13506523652
平阳县闹村乡人民政府
平阳县闹村乡招投标中心
2016年6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