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 标 公 告
1、 淮安工业园区电镀废水处理厂收集管网及提升泵站工程 经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已落实,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按本公告的要求进行投标。
2、 江苏永勤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1)工程项目名称:淮安工业园区电镀废水处理厂收集管网及提升泵站工程。
(2)工程地点:淮安工业园区。
(3)工程规模:约260万元。
(4)招标范围:淮安工业园区电镀废水处理厂收集管网及提升泵站工程施工,具体见招标人提供的图纸、工程量清单。
(5)计划工期:90日历天。
(6)质量要求:合格。
4、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5、付款方式
(1)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价款的50%;
(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一年后支付至结算审定价的80%;
(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二年后一次性付清余款(质量保证金除外);
(4)竣工结算审定价的5%作为质量保证金(无息)。缺陷责任期内工程如无质量缺陷或虽有轻微质量缺陷但已按相关规定处理完善的,待缺陷责任期满后一次性付清。
6、投标人应当具备的必要合格条件
(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要求: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要求: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5)企业具备经淮安市工程造价管理处备案的《淮安市建筑工程发承包计价手册》。
(6)企业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
(7)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8)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9)投标资料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10)投标项目负责人(即投标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要求之一:
①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②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③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说明:“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人公告到合同约定的工程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验收合格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证明文件。
(11)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本单位签订有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须提供劳动合同及2015年7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6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清单或收费部门为其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12)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3)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投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招标人委托本工程评标委员会实施投标人资格审查。投标单位必须在投标截止日前将资格审查材料自行上传到网上电子投标文件,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8、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9、报名方式
招标文件发放起始时间与招标公告公开发布时间同时进行。自本工程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潜在投标人报名,同时向潜在投标人发售招标文件。请潜在投标人于2016年6月17日至2016年7月11日,登陆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haztb.gov.cn),使用经认证的CA锁进行网上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招标文件费用305元,本工程不接受现场报名。
10、/
11、本公告的发布时间:2016年6月17日至2016年7月11日 。
12、投标文件的递交
⑴、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16年7月12日14 时00 分,地点为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 三 室(淮安市深圳路16号);
⑵、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13、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除不可抗力情况外,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应当在网上予以公告3个月。在公告期间,其它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14、招标人及招标代理人联系方式
招标人:淮安市中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淮安市工业园区永济路
联系人:金先生 联系电话:0517-89082973
招标代理人:江苏永勤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淮安市经济开发区无锡路3号4层
联系人:徐工 联系电话:0517-83711509
招标人:(盖单位章)
日期:
招标代理人:(盖单位章)
经办人:(签字)
日期:
招标办备案:
日期:
注:本备案项目为淮安工业园区电镀废水处理厂收集管网及提升泵站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