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规定,上海四海建设工程造价咨询监理有限公司受委托,对青浦区重固镇农村生活污水养护采购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3.1采购预算为653850元人民币,超过采购预算的报价不予接受; 3.2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企业; 3.3投标人须具有上海市排水管道养护维修企业作业证书贰类及以上; 3.4投标人须具有从事改进型A/O处理工艺的原专利公司的授权证明; 3.5投标人须具有从事复合滤池-活性生物滤床组合系统处理工艺的原专利公司的授权证明;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投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青浦区重固镇农村生活污水养护
2、招标编号:SHXM-00-20160617-1622(代理机构内部编号:SHQP2016-095)
3、预算编号:17-16-95469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本工程实施范围为重固镇章堰、中新、回龙、新丰、徐姚5个行政村下辖的28个自然村和1个规划中心村,共涉及农户1453户。共计建设污水处理系统34套,其中18套为生物滤池系统,14套为DSP-SH-5B(2B)处理系统,2套为MBR污水处理系统。接纳并处理区域内所有生活污水,布设集中处理污水管网,设置小型污水处理站。
5、交付地址:采购人指定地点
6、交付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7、采购预算金额:653850(国库资金:0;自筹资金:653850;)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贯彻现行国家政府采购政策。
三、谈判文件的获取
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16-06-17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6-06-22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原件的彩色扫描件; 2.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原件的彩色扫描件; 3.被授权代表人的身份证原件的彩色扫描件; 4. 上海市排水管道养护维修企业作业证书贰类及以上原件的彩色扫描件; 5. 从事改进型A/O处理工艺的原专利公司的授权证明原件的彩色扫描件; 6. 从事复合滤池-活性生物滤床组合系统处理工艺的原专利公司的授权证明原件的彩色扫描件。
合格供应商可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下载谈判文件并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参加竞争性谈判。
凡愿参加谈判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谈判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谈判文件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加谈判活动。
注:响应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资料的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递交虚假的响应文件、资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四、谈判响应截止时间和谈判时间:
1、谈判响应截止时间:2016-06-29 09:3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谈判时间:2016-06-29 09:30
五、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谈判地点
1、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上海市青浦区胜利路758号6楼
2、谈判地点:上海市青浦区胜利路758号6楼。届时请供应商代表持谈判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谈判。
3、谈判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本机构不提供无线网络,届时请各投标人委派代表携带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无线网卡出席谈判会议。除网上投标以外,投标单位还需提供网上投标文件的打印件,装订成册一式三份,一正二副,标明项目编号、投标项目名称,密封后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投标地点。
六、/
七、其他事项
供应商网上成功上传资料后,请于2016年06月17日至2016年06月22日,上午9:30~11:00,下午13:30~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由被授权代表人前往上海市青浦区胜利路758号6楼进行现场验证及报名,现场验证时须携带上述上传资料的原件及一套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原件经验证后即刻发还(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除外)。逾期提交资料者或提交资料不符合要求者视作自动放弃参加竞争性谈判。本项目的标书工本费: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 | 上海市青浦区重固镇人民政府 | 采购代理机构: | 上海四海建设工程造价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上海市青浦区重固镇福泉山路628号 | 地址: | 上海市青浦区胜利路758号6楼 |
邮编: | 201700 | 邮编: | 200083 |
联系人: | 刘一初 | 联系人: | 周张芹 |
电话: | 021-59781302 | 电话: | 69223322-8008 |
传真: | / | 传真: | 69223322-80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