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市信息产业园B段(南外环路-乌奎高速桥洞)供排水管道工程项目,已经由昌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昌市发改投资(2016)513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昌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建设。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一、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名称:昌吉市信息产业园B段(南外环路-乌奎高速桥洞)供排水管道工程
2、建设地址:昌吉市信息产业园B段(南外环路-乌奎高速桥洞)
3、项目规模:供水总长度800米,管径DN400。排水总长度800米,管径DN400。
4、工程投资额:390万元
资金来源:自筹
5、工期要求:计划2016年7月29日开工,2016年9月26日竣工。总工期60天(日历日)。
6、本工程施不分标段。
7、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标准应符合GB50268-2008《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8、招标范围:施工:全套施工图纸全部内容。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施工:(1)凡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叁级以上(含叁级)
(2)注册建造师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的注册建造师。
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当投标申请人在十五家以内时实行资格后审,当投标申请人在十五家以上(含十五家)的实行资格预审。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申请人凭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获取招标文件。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评标办法:施工:采用新建建(2005)34号文综合评估法(工程量清单计价)。
四、投标报名
1、凡是被纳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的投标人不允许参加投标(最高人民法院官网:http://www.court.gov.cn/)。
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6月17日10:00时-2016年6月21日20: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息)在新疆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www.xjjsxx.gov.cn/)上报名。
3、报名的同时需缴纳投标保证金,施工:CJ20160654;投标保证金7万元。
4、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时间为报名开始至报名结束(6月17日10:00—6月21日23:59,),投标人应充分考虑资金到帐时间,在规定的时限前自行办妥投标保证金缴纳手续,投标保证金的缴付时间以电汇凭证和网银对帐单上的时间为准,超过报名时限缴纳投标保证金视为报名无效。
5、投标保证金必须采用电汇或网银转帐的方式,由投标单位基本帐户汇至昌吉回族自治州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站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不得以现金和其他形式缴纳,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缴纳,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需在进帐凭证上明确资金用途、投标项目名称、标段编号,并注明联系人及电话,以便查对核实。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后持单位基本户开户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和保证金汇款凭证到昌吉州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站换取缴纳凭证,作为确认报名的依据。
账户名称:昌吉回族自治州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站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昌吉市建国西路支行
银行行址:昌吉市建国西路35号(州财政局楼下)
开户账号:107648048696
开户行行号:104885001092
6、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通过报名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施工招标文件费1000元/份。
五、/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昌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及电话:刘 洪 电话:17709945668
招标代理机构:乌鲁木齐德鸿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黄永丽、闵镜洁 电话:0994-2897001
监督电话:0994-2338141(昌吉州招投标监督管理站)
0994-2525612 (昌吉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管理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