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临湖路(长安南桥 — 季台坡)提质改造给水管道铺设项目 已由 临湘市发展和改革局 以 临发改招[2016]273号文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 临湘长盛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省国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 临湖路(长安南桥 — 季台坡)提质改造给水管道铺设项目;
2.2 建设地点:临湘市;
2.3 规模:提质改造给水管道铺设主要建设内容为道路全长5660.5米,两侧敷设自来水主管共计8456米。管材采用球墨铸铁管,部分路段需顶管处理,采用PE管,工程总投资677.35万元;
2.4 工期要求:60天;
2.5 质量要求: 达到合格工程标准;
2.6 保修要求:按国家相关规定进行保修;
2.7 招标范围:提质改造给水管道铺设主要建设内容为道路全长5660.5米,两侧敷设自来水主管共计8456米。管材采用球墨铸铁管,部分路段需顶管处理,采用PE管,工程总投资677.35万元;(详见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湘建建[2010]136号 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 市政 专业 贰 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含临时)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共计5 人,具体如下: 项目负责人1 人、项目技术负责人 1 人、施工员 1 人、安全员 1 人、质量员 1 人。 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4.1 项要求。
3.4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投标保证金
投标申请人在开标前一天17时前须从投标人帐户预付投标保证金至临湘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的账号上,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壹拾叁万元整,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户名:临湘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户银行:华融湘江银行临湘市支行;账号:80330311000007267)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请从 2016年6月 17 日至 2016年6月 23 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休息)每日上午 8 时至11时(北京时间,下同),下午 3 时至 5 时00分,由法定代表人本人或委托代理人(本项目建造师)本人持:①建造师证;②身份证;③授权委托书;④介绍信原件(日期必须是公告发出之日至报名截止时间止为有效期); ⑤项目负责人及关键岗位人员(近6个月)社会养老保险缴纳情况原件(2015年7月至12月)及查询网址、密码到我公司报名(临湘市建设局一楼)报名,并按代理公司通知的时间购买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其它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所有证件需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留存。
5.2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中综合评估法 Ⅰ 。
5.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 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16年 7 月 7 日9点00分,地 点为 临湘市人民政府工程招标投标交易中心开标大厅(临湘市建设局三楼)。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投标人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亲自到场参加投标。
7.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投投标监督机构为 临湘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电话: 0730-3765070 。
8.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8.1投标人所提交的相关资料中如发现有造假行为的,一律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记不良行为记录。
8. 2 为防止投标单位一证多用,请各投标单位在报名时将 关键岗位人员(本项目共5 人)的证件原件交市建设局招标办留存,未中标的证件将于开标后当日退还。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临湘长盛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临湘市
联 系 人:梅贤志 电话:15364109777
招标代理机构: 湖南省国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临湘市建设局一楼103室
联 系 人: 陈素惠 电 话: 0730-3769877 139740885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