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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株洲市荷塘区石宋路拓宽及建宁港排水整治(服饰大道-金钩山路)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

发布时间:2016-6-20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石宋路拓宽及建宁港排水整治(服饰大道-金钩山路)工程已由株洲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株发改审[2016]49号文批准建设,荷塘区政府负责征地拆迁资金,市财政负责工程建设资金。招标人为株洲市荷塘区城乡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万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石宋路拓宽及建宁港排水整治(服饰大道-金钩山路)工程。

  2.2 建设地点:株洲市荷塘区。

  2.3 工程概况: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拓宽改造及维修、建宁港改造、红旗南路立交A、B匝道、排水、照明、绿化(含苗木移植)、交通安全设施、杆线迁移、管线加固保护及其它公用设施等,本项目全长约3200米,拓改及维修按城市次干道的标准设计,项目总投资约8241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用约2847万元。

  2.4 工期要求:410日历天,其中勘察服务工期15日历天,设计服务工期30日历天,施工工期365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工程勘察应满足国家相关现行工程勘察规范标准要求;工程设计应满足国家相关现行工程设计规范标准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工程标准,一次交验合格。

  2.6 保修要求:根据国务院279号令及招标文件相关规定实行保修。

  2.7 招标范围及中标人服务范围:①勘察招标范围为项目规划范围内工程的勘察;②设计招标范围为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及现场服务,具体要求详见《设计任务书》;②施工招标的范围为完成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勘察、设计和施工能力;

  3.2 同时具备下列企业资质:

  (1)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岩土工程勘察专业类乙级及以上资质;

  (2)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4)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或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已在《湖南住房和城乡建设网》上发布了其企业基本信息。

  3.3 施工总承包企业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 拟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工程类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及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无在建工程;拟任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市政工程类专业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拟任专职安全员具有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须满足湘建建[2015]57号文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和任职条件;

  3.5 本招标项目接受不超过三个法人组成的联合体参加投标,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必须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成员单位,联合体组成应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工程投标,否则,其投标均无效;

  3.7 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伍拾万元,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现场发售招标文件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交如下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由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单位提供);

  (4)《省外建筑企业入湘施工登记证》或网页直接打印的纸质版“湖南住房和城乡建设网发布的入湘基本信息情况”(仅省外企业提供);

  (5)拟任设计项目负责人的工程师职称证(职称证上未注明单位或所注明单位与投标人名称不一致时,应同时提供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近一年连续六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原件);

  (6)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注册证及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7)拟任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职称证上未注明单位或所注明单位与投标人名称不一致时,应同时提供近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一年连续六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原件);

  (8)拟任项目专职安全员的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9)以联合体名义投标的,应提供联合投标协议书,且前述的第(1)、(2)项资料所有成员单位均须提供;

  (10)投标人代表本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指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或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的授权委托书和本人有效身份证;湖南省外的投标人由法定代表人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购买招标文件,法定代表人确因出国、住院等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原件,否则不予受理;以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按前述要求派员购买招标文件)。

  上述所需资料均为公告期内的有效原件,并提供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叁份复印件。

  5.2 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为2016年6月20日至2016年6月24日(法定节假日及公休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报名地点为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七楼(株洲市天元区牛家牌路111号)。

  5.3 招标文件费400元/本,售后不退。

  6./。

  7.行政监督

  本招标项目接受株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依法实施的行政监督。电话:0731-28686070。

  8.资格审查方式、入围方式和评标办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采取开标后资格审查,所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即为入围投标人,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株洲市荷塘区城乡建设局

  地 址:株洲市荷塘区政府内

  联 系 人:何先生

  电 话:0731-28428501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万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株洲市天元区长江中央商务大厦A座五楼

  联 系 人:陶先生

  电 话:0731-228614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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