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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固原市泾源县泾河源镇冶家村污水处理设备、旅游长廊智慧路灯政府采购项目变更

发布时间:2016-6-20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原项目名称:泾源县泾河源镇冶家村污水处理设备、旅游长廊智慧路灯政府采购项目

  采购文件编号:固(泾)交政采【2016】 34 号

  委托代理编号:NXJCX-ZFCG-2016-026

  公告时间:2016年06月14日至06月18日

  变更内容:

  1、《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方法及标准《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货物项目综合评分法标准》第一标段与第二标段类似业绩由“(以上证明文件,评标现场需提供类似业绩的合同原件或中标通知书原件,否则不得分)”变更为“(以上证明文件,评标现场需提供类似业绩的合同原件及中标通知书原件,且中标价高于本次投标报价,否则不得分)”,权值的取值范围表变更如下:

  一标段:

序号

项     目

权值的取值

1

商务

0.05

2

技术

0.28

3

价格

0.45

4

其他

0.22

∑(1 2 3 4)=1

1

  二标段

序号

项     目

权值的取值

1

商务

0.35

2

技术

0.20

3

价格

0.45

∑(1 2 3)=1

1

  2、取消《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方法及标准1.3评标要求“(1)投标文件装订部分:投标报价应和其他评审项目分开密封装订。”

  其他内容不变。

  供应商如对本变更公告有异议,请于变更公告发布之日起3日内向宁夏金诚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书面提出。

  采购单位名称:泾源县建设和城乡保护局

  联系人及电话:黄勇 13649575730

  代理机构名称:宁夏金诚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951-6048362 15121889266 联系人:蒙磊

  宁夏金诚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6年0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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