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建兴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受本溪市明山区水库移民管理局委托,为卧龙村护岸及卧龙赵家沟自来水工程施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按照规定程序办理了招标备案,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取具有资质的法人单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卧龙村护岸及卧龙赵家沟自来水工程施工;
2 、建设单位:本溪市明山区水库移民管理局;
3、建设地点:本溪市明山区卧龙村、卧龙赵家沟;
4、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建兴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5、招标范围:本工程共分两个标段,兼投兼中
一标段:卧龙村护岸工程施工;二标段:卧龙赵家沟自来水工程施工;
6、合同估算价:
一标段:壹佰叁拾陆万陆仟元整(136.6万);
二标段:肆拾壹万壹仟贰佰元整(41.12万);
7、计划工期:
一标段:三个月(具体工期,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二标段:一个月(具体工期,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8、工程概况:
一标段:本工程为联锁砖护坡及混凝土护脚工程,实际修筑护岸长度522.34m;
二标段:新建深井一座,取水泵房一座,高位水池一座,铺设管网2320米,设计日最高供水量93.61立方米/d;
9、资金来源:移民专项资金
10、质量要求:合格。
二、投标人资质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经合法注册并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财务能力状况及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
2、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项目经理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
4、投标企业需提供BBB级及以上辽宁省企业信誉报告概述并在一年内有效;
5、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且企业无违纪行为和不良记录的;
6、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7、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单位签订的经人事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8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
一标段:人民币贰万柒仟元整(¥27,000.00元)
二标段:人民币捌仟元整(¥8,000.00元)
方 式:汇款、转账(从投标人的法人基本账户缴纳)
开户单位: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本溪市商业银行永鑫支行
账 号:500 100 675 901 880 003
银行行号:313 225 000 285
2、投标保证金在2016年7月8日15:00时之前递交。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
1、报名时间:2016年6月20日-2016年6月27日;
2、报名方式:请于2016年6月20日至2016年6月2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 11 时,下午 13 时至 16时(北京时间,下同),投标报名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被授权委托人授权书,被授权人与投标人签订的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建造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投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安全员、质检员、材料员及资料员(所有人员必须与投标人签订的一年以上劳动合同)本人携带身份证到现场进行现场报名;报名地址:本溪市明山区小堡华程路42号辽宁建兴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3、发售招标文件要求:
(1)招标文件费用:500.00元/标段,售后不退;
(2)发售时间:2016年6月20日-2016年6月27日;
(3)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到辽宁建兴工程招标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五、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6年7月12日9:00时(北京时间);
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及开标地点: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本溪市明山区水库移民管理局
联系人:史云
电话:43154589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建兴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本溪市明山区华程路42号
联系人:魏佳
电话:187414844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