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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漳州市华安经济开发区自来水厂(净水厂)改扩建及管网建设工程九龙大道以北片区配水管网招标

发布时间:2016-6-22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招标编号:天和[厦]招(施)字2016-118号

  开标时间:2016-07-14

  所属行业: 市政公用工程

  标讯类别: 省内

  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招标代理:厦门天和项目管理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华安县华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所属地区: 漳州市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华安经济开发区自来水厂改扩建及管网建设工程──九龙大道以北片区配水管网已由 华安县发展和改革局文件以 华发改审【2015】174号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华安县华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 项目业主自筹及争取上级投资补助 ,招标人为 华安县华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厦门天和项目管理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华安经济开发区九龙工业园;

  2.2. 工程建设规模:华安经济开发区自来水厂改扩建及管网建设工程项目规划用地面积33350平方米,改造、扩建文峰自来水厂,日供水能力30000吨。本次招标为华安经济开发区自来水厂改扩建及管网建设工程──九龙大道以北片区配水管网工程,财政预算审核价为18189230元人民币;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华安经济开发区自来水厂改扩建及管网建设工程──九龙大道以北片区配水管网,招标工程主要包括“规划十五路给水管道、规划十六路给水管道、下寨路给水管道(桩号:K0+000—K1+540)、规划十七路(A)段给水管道、规划十七路(B)段给水管道、九龙大道(A)段给水管道、规划二十一路给水管道、南北大道(A段)给水管道、康下路给水管道工程”的给水工程、道路破除与恢复等内容,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财政预算审核价为18189230元人民币;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20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 ;

  2.6. 标段划分: / ;

  2.7.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三 级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二  级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临时注册建造师应符合闽建筑[2013]41号文、闽建筑函[2014]6号相关规定)),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

  3.6.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7.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招标项目 采用 电子招投标。

  4.2 采用电子招投标的,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 年 6月 22 日至 2016 年 6 月 26 日通过 http://www.zzgcjyzx.com 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招标人不另行出售纸质招标文件。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漳州版) 打开。

  4.3. 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资料(含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等),只提供电子招标资料。投标人若需施工图纸,施工图纸由投标人向代理公司另行购取,售后不退。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在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的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

  4.4. 招标人在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http://www.zzgcjyzx.com/)发布招标公告,投标人可利用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数字证书登陆到企业业务系统(http://www.zzgcjyzx.com/zzhy) 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

  4.5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网上提交投标文件,同时提交一份备用电子投标文件(.nZZTF格式)(如光盘、U盘等,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网上递交的投标文件为准。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由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决定启用备用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评标(若启用备用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则投标人是否投标以备用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K值取12%~ 13.99%)。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于2016年7月13日16:00前从投标人的企业注册地基本账户以转账或电汇的方式到达(以款项到达为准)招标人指定帐户。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叁拾伍万元整(¥ 350000元) 。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以银行转账或电汇的形式提交(允许投标人使用年度投标保证金方式) 。

  6.4投标保证金账户

  户 名:华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帐户名称:建行漳州市华安支行

  帐 号:35001667907052504335

  6.5年度投标保证金

  年度投标保证金:投标人按漳行政[2012]19号及漳建易[2012]12号文件要求已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施工企业,凭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开具的“漳州市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使用福建省年度保证金的龙头企业凭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具的“年度保证金收讫证明”)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投标时不需要再按项目交存投标保证金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6年 7 月14日上午 8 时

  30 分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上投标系统平台。同时将存有电子投标文件的光盘或U盘装入信封内密封并加盖单位公章,写明投标单位名称和工程名称,提交到指定地点,逾期将不予接受。地点为华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华安县行政服务中心5楼(原华丰中学校园内)。

  7.2.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收投标文件。

  7.3.根据漳政办〔2015〕141号文要求,拟派出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负责人)应到场参加开标,须持注册建造师证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项目负责人(即项目负责人)未前来参加开标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7.4投标保证金退还所需的材料:投标单位在签到及递交投标文件备用光盘时,

  需同时递交一份投标保证金收款收据、汇款凭证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均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如已提交“漳州市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凭证明书或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使用期限内的收讫证明以及被认定为龙头企业的有关证明”者则无需提供。

  8. /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华安县华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华安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综合楼

  电子邮件: 365204598@qq.com

  电话: 18159557823

  联系人: 李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厦门天和项目管理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厦门市湖里区高崎南五路222号之3航空商务广场2号楼 ,邮编:361001

  电子邮件: 365204598@qq.com

  电话: 0592-5138717 ,传真: 0592-5138787

  联系人: 郑文军

  招标投标交易场所名称: 华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华安县行政服务中心5楼(原华丰中学校园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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