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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珠海市供水与排水治污中心实验室检测仪器设备(等离子体发射光谱仪、离子色谱仪等)采购招标

发布时间:2016-6-22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各供应商:

  受珠海市供水与排水治污中心的委托,广东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作为招标代理机构就实验室检测仪器设备(等离子体发射光谱仪、离子色谱仪、气相色谱仪)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各投标人投标。

  一、采购计划编号:珠财采计X[20160613]-5661号 。

  二、采购项目名称:实验室检测仪器设备(等离子体发射光谱仪、离子色谱仪、气相色谱仪)采购项目。

  三、总投标报价上限及总预算金额为:人民币贰佰壹拾叁万柒仟元整(¥2,137,000.00 ),总投标报价不能高于总投标报价上限及各设备单价最高限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四、评标办法:综合评分评标法。

  五、采购内容及交货期:

名称

数量

交货期

单价最高限价

等离子体发射光谱仪

1

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60个日历天内

人民币捌拾伍万元整 (¥850,000.00)

离子色谱仪

1

人民币伍拾玖万陆仟元整 (¥596,000.00)

气相色谱仪

1

人民币陆拾玖万壹仟元整 (¥691,000.00 )

  六、投标人投标资格要求: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要求;

  2. 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独立于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

  3.投标人如为代理经销商的,须提供该设备原生产厂商或其国内办事处或其区域总代理开具的授权书。

  注: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经政府管理部门同意,本项目等离子体发射光谱仪、离子色谱仪、气相色谱仪可以采购本国产品或进口产品(国家法律法规明确规定限制进口的除外)。

  七、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下列证明文件:

  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原件;

  2.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以上证照必须在有效期内。只有购买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才具有投标资格

  八、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招标文件售价:

  1.投标报名时间:自2016年6月20日起至2016年6月24日17时30分止(法定节假日除外),同时发售招标文件。

  2.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广东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珠海市吉大石花东路83号海湾花园牌楼29栋二楼)。

  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若需邮购请先将招标文件费及邮购费(50元)汇至招标代理机构帐户上,购买时间以招标文件寄出时间为准。

  4.邮购标书汇款账户: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吉大支行。

  户 名:广东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 号:44001646236053000763(注:请勿将投标保证金汇入此账户)。

  九、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6年7月13日15时00分。于截止时间前30分钟开始接收投标文件,提前、逾期递交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接收投标文件地点:珠海市香洲区红山路国际科技大厦二楼五号开标室。

  3.开标时间:2016年 7月13日15:00。

  4.开标地点:珠海市香洲区红山路国际科技大厦二楼五号开标室。

  十、有关此次招标事宜,可按照下列联系方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

  采购人联系人:陆先生

  采购人地址:珠海市香洲区吉大海滨北路2号。

  代理机构联系人:张工

  代理机构地址:珠海市吉大石花东路83号海湾花园牌楼29栋二楼

  办公电话:0756-3263132

  传 真:0756-3323699

  珠海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办公室(监督管理机构):联系人:余小姐、何先生联系电话:0756-2602073、0756-2653852;传真:0756-2602075。

  采购人:珠海市供水与排水治污中心

  代理机构:广东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六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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