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改通知发至:所有潜在投标人
《宁海县跃龙街道上枫槎村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发包文件》作出修改。本文件所作出修改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所有其他条件和条款仍保持有效。
1、招标文件P6页第3.5条“资格审查资料原件递交”
3.5 资格审查资料原件递交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表身份证明原件、授权委托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建造师注册证书和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如未按上述要求到场的其投标视为无效。
修改为:
3.5 资格审查资料原件递交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表身份证明原件、授权委托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建造师注册证书和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建筑企业的资质证书原件不作要求,但必须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其余资料必须提供原件,如未按上述要求到场的其投标视为无效。
其他内容无修改
招标人:宁海县人民政府跃龙街道办事处
招标代理单位:宁波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