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雁江区堪嘉镇场镇风貌塑造工程和小型污水处理建设项目(污水处理截污干管一期) (项目名称)已由 资阳市雁江区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资雁发改审批[2013]113号、资雁发改审批[2013]216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资阳市雁江区堪嘉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拨款、上级补贴和业主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资阳市雁江区堪嘉镇人民政府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资阳市雁江区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资雁发改审批[2013]113号、资雁发改审批[2013]216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 PF20130909009 )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四川兴宇建设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雁江区堪嘉镇场镇风貌塑造工程和小型污水处理建设项目(污水处理截污干管一期)
2.2 建设地点:雁江区堪嘉镇
2.3 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本工程的所有施工招标。
2.5 资金来源:财政拨款、上级补贴和业主自筹
2.6 标段划分:施工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施工单位: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四川省省外企业需提供《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资质,近3年内(2012年—至今)已完成不少于0个市政公用工程业绩的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3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6年 6 月 24 日 00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至2016年 6 月 28 日23时59分在《四川建设网》通过《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电子招投标系统》赁单位CFCA数字证书报名并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等)(联系电话:028-85569858)。
4.2 招标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4.3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 7 月 14 日09时3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资阳市雁江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资阳市雁江区城东新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资阳市雁江区堪嘉镇人民政府
地 址: 资阳市雁江区堪嘉镇
邮 编: 641300
联 系 人: 罗先生
电 话: 13982978778
招标代理机构: 四川兴宇建设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资阳市雁江区育才路116号
邮 编: 641300
联 系 人: 余女士
电 话: 028-26068596
传 真: 028-260686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