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标时间:2016年07月07日15时00分
项目名称:双峰寺水库PPP项目
机构项目编码:HB2016055180050001
项目联系人:李明月
项目联系电话:0314-2067000
采购人:承德市双峰寺水库工程建设管理局
采购人地址:承德市双桥区小南门汇源宾馆三楼
采购人联系方式:13803140418
代理机构:河北盛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承德市双桥区南营子大街文化大厦南楼十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4-2067000
预算金额:-0.0001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6年07月07日15时0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6-06-23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6-06-30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承德市双桥区南营子大街文化大厦南楼十层;磋商文件获取方式: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章)、以及采购人发出的资格预审通过通知书复印件(加盖单位章)。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其它
招标文件售价:2000元
开标地点:承德市工程建设和公共资源招投标综合交易管理中心开标厅(东兴路7号)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已通过本项目的资格预审并取得采购人发出的资格预审通过通知书的单位。
采购数量:详见磋商文件
技术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备注:补充事宜:1. 已通过本项目的资格预审并取得采购人发出的资格预审通过通知书的单位。2.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预审的,联合体成员均需要满足此要求);3.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企业,且合法存续,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境外企业为商业登记证合法有效)、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预审的,联合体成员均需要满足此要求);4.财务状况良好,最近连续三年每年均为盈利(成立不足三年按自成立起算),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预审的,联合体成员均需要满足此要求);5.商业信誉良好,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经济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近三年内财务会计资料无虚假记载、银行和税务信用评价系统或企业信用系统中无不良记录。(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预审的,联合体成员均需要满足此要求);6.2010年1月1日至递交截止日,至少有一个水利或水务相关项目(包括但不限于:水库、水利设施、污水处理、生态修复、河道治理、污水及再生水管线工程等)的投资业绩。(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预审的,业绩按联合体各成员单位之和确定);具有不低于1.6亿元人民币的资本金投资能力,经独立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5年度审计报告中的净资产不低于4亿元人民币。(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预审的,按联合体各成员单位股权比例加权加总)PPP项目信息如下:项目授权主体名称:承德市人民政府是否允许联合体:是是否限定社会资本数量:是是否采购本国货物和服务:是技术引进和转让要求:无对社会资本参与采购活动和履约保证的担保要求:见磋商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