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乌鲁木齐网上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乌鲁木齐市政府采购中心对乌鲁木齐
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纬十五路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PPP竞争性磋商招标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的方式,只接受前期资格预审
入围企业进行磋商。
1. 采购项目的名称及数量:详见磋商文件及相关图纸资料。
2.磋商文件发放的办法和时间:资格预审入围企业请于2016年06月23日18点00分 至 2016年07月4日11点00分 期间与乌鲁木
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建设局(交通局、人防办)项目负责人冯瑞云同志联系获取磋商文件及相关材料。
3.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资格:资格预审入围企业。
4.磋商(开标)时间和地点:
所有磋商文件应于2016 年 07 月 05 日 上午 11:00(北京时间)之前递交到乌鲁木齐市西河坝后街75号乌鲁木齐市政府采购招标厅。
届时请参加磋商的供应商派1~2名代表出席开标仪式,磋商文件一律不予退还。
5.本公告所有条款解释权归乌鲁木齐市政府采购中心所有;
详细地址:乌鲁木齐市人民路226号财政局4楼政府采购中心
邮 编:830002
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 冯瑞云(联系电话:13899851215)
采购中心项目经办人: 周旭翔(联系电话:2818423)
乌鲁木齐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6 年 06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