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GSSH2016-01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化隆县(巴燕镇)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设备采购已由无以东发改投资【2015】555号(文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化隆回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现委托甘肃四海招标有限公司代理本项目招标事宜。资金来源多渠道筹措。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货物 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化隆县
(2)招标内容: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发包内容 | 供货期 | |||||||||||||
63022420160623083-01 | 标段一 | 水处理设备;水污染治理设备 | 开始日期:2016年07月23日 结束日期:2016年09月23日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_/_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_/_。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1个标段进行投标。
3.4 其他要求: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5.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06月23日至2016年06月27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以下资料:①公司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②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③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资质副本;以上资料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并胶装成册。在西宁市五四大街14号文泰大厦11楼甘肃四海招标有限公司招标办公室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06月23日至2016年06月2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到12:00(北京时间,下同)下午14:30到17:30,在西宁市五四大街14号文泰大厦11楼,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4.3备注: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5.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06月23日至2016年06月27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以下资料:①公司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②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③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资质副本;以上资料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并胶装成册。在西宁市五四大街14号文泰大厦11楼甘肃四海招标有限公司招标办公室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07月13日 09时30分,地点为详见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或未送达至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化隆回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代理机构:甘肃四海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联系地址:西宁市五四大街14号文泰大厦11楼
联 系 人:万玛先生联 系 人:郭先生
联系电话:15500668688联系电话:0971-8580123
2016年0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