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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第五师精河医院污水处理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6-6-24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第五师精河医院污水处理工程,本项目已经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五师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师市发改【2016】98号文批准,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五师精河医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工程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概况:

  1、招标内容:第五师精河医院污水处理工程,建设规模及内容:建设地埋式污水处理池一座,建筑面积95m2,包括化粪池、格栅池、曝气处理池、缺氧池、定量池、混合池、脱氯、取样池、污泥干化池等,配套曝气装置、二氧化氯发生器、稳定塔等设备,具体工程内容详见施工图纸、设备购置及安装清单详见招标文件。招标范围:招标时施工图纸及设计变更、招标文件确定的污水处理建筑工程施工及设备和材料购置、安装、调试全部工程施工。

  2、资金来源:师市本级财务资金。

  3、招标编号:BTJYGCGK2016052

  4、工期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二、项目地点:第五师精河医院院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及资格审查方式: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近三年有污水处理工程业绩,具有第五师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出具的《建筑施工企业无拖欠民工工资证明》。自治区区外企业已办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建设工程企业进疆信息登记;第五师双河市师市外企业具有《兵团第五师双河市师市外建设工程企业核查登记册》。项目负责人具有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注册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本招标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资格后审 ,审查标准见招标文件。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及相关信息:

  1、凡符合上述资格要求且有意参加投标的单位必须在项目所在地的公共交易信息平台进行网上注册或兵团各师局公共交易信息平台进行网上注册,注册成功后再进行网上报名,在网上报名的同时还须携带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以上提供复印件一套并加盖公章);还须携带《建筑施工企业无拖欠民工工资证明》原件,第五师双河市师市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还须携带《兵团第五师双河市师市外建设工程企业登记核查册》原件到博乐市团结路295号第五师综合服务大楼主楼八楼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五师分中心(交易二室)登记、报名,持网上投标报名确认单及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五师分中心出具的通知单于本公告报名规定的期限内到新疆博州博乐市杭州路8号A区A座三楼招标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间:2016年6月24日~2016年6月30日(北京时间上午10:00~13:30,下午16:00~20:00)。

  2、开标地点: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五师分中心(博乐市团结路295号第五师综合服务大楼副楼三楼)。

  3、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五、投标保证金:

  1、开标前,投标人须交付投标保证金10000元;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2、保证金交纳及确认方式: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为银行电汇或银行转账缴款方式缴纳,并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个人交款无效),并在汇款单上注明所投项目名称。以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五师分中心出具的收据作为保证金到账的确认凭据。

  3、投标保证金账户名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五师师直事业单位会计核算中心

  开户行:中国银行博乐市杭州路支行

  账 号:107009248332

  行 号:104887001027

  六、/

  七、联系方式:

  1、招 标 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五师精河医院

  联 系 人:文明 联系电话:13899443906

  2、报名地点: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五师分中心(博乐市团结路295号第五师综合服务大楼主楼八楼交易二室)

  联系人:夏先生 郭女士

  联系电话:0909-2270281(传真)

  3、招标代理机构:博乐务实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新疆博州博乐市杭州路8号A区A座三楼

  联 系 人:陈长春 黄勇

  联系电话:0909-2320973  传真:0909-2320253

  博乐务实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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